精神分裂症的18點遺傳相關因素

  遺傳方式,儘管證明遺傳因素是精神分裂症的主要病因,但至今對本病的遺傳方式卻無定論。

  單基因遺傳,認為精神分裂症是由常染色體上某座位的“精神分裂症基因”所致。

  首先,kallmann(1953)提出“分裂症基因”是單個隱性基因,具體純合隱性基因的個體將發病,而當基因表現受體質阻礙時,則表現為輕型、分裂性人格或臨床無病態。後來,slater(1965)提出精神分裂症是單基因顯性遺傳伴外顯率低的假說。該假說認為精神分裂症基因s屬顯性基因,可組3種基因型:ss,ss,ss。如果基因型為ss時,100%發病;為雜合子ss時,個體不一定發病,因為顯性基因s有一定外顯率;基因型為ss時,一種疾病組成的綜合徵。其中各類疾病均有自己的特殊致病基因,可能是一個或多個基因,透過不同遺傳方式傳遞疾病基因,因而提出遺傳異質性的觀點。浦田(1963)將病人按臨床表現的不同分為典型、中間型、非典型和妄想痴呆。在傳遞方式上分為顯性、隱性、中間型和合並型(指父母均有精神分裂症遺傳史),研究結果表明,不同臨床型別的精神分裂症傾向於某種遺傳方式。

  總之,精神分裂症的遺傳方式尚未搞清。goftesman與shields(1982)曾把精神分裂症的遺傳相關因素總結成以下18點:

  1.罹患精神分裂症的終生機率為1%。到55歲為止;

  2.機率隨親屬血統關係的密切程度增加,與精神分裂症病人(索引病例)的血緣關係越近,其危險性越高;

  3.先證者病情越重,親屬患病機率越高,與危險度成正比;

  4.性別與患病及遺傳無關,因而可排除伴性遺傳;

  5.mz的同病率為dz的3倍,為一般人口的35~60倍;

  6.至少有一半mz不同病,說明與環境還有一定關係;

免責聲明:

  1. 本站內容僅供參考,不作爲診斷及醫療依據,一切診斷與治療請遵從醫生指導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