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上強迫症可能是父母之過

家庭是人最早也是最經常接觸的場所,因此家庭環境對一個人的健康成長起著重要的作用。父母是孩子最先接觸也是最為信賴的身份,可以說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父母的教養方式對一個人的心理、人格以及整個人生的心理健康都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

因此,如果一個人不能擁有健康的心理和健全的人格,父母要負上不可推卸的責任。有研究顯示,父母如果經常以溫暖、寬容的心對待子女會有助於子女心理的正常發育。如果過於苛刻、嚴厲,子女就容易形成高標準的價值觀,不利於他們心理的正常發育,嚴重的情況下還有可能出現強迫症狀。

強迫症患者遇到問題時不會像一般人那樣積極面對和處理、採取成熟的防禦機制,他們往往採取逃避、退縮的不成熟防禦機制。

在這一方面,國外有報道稱,常以同情、支援、愛護和通情達理的態度對待孩子的父母,他們的孩子會善於積極面對衝突和矛盾,遇事不會輕易喪失信心,能夠對自己的得失持有正確態度,較多地採取成熟的防禦機制。而在冷漠、缺乏溫暖的環境中成長起來的孩子遇事則比較容易選擇不成熟的防禦方式。

而且,如果父母長期以嚴厲、高標準來要求自己的子女,子女們也會習慣於苛刻、嚴厲地要求自己和他人的行為和想法,在達不到自己的衡量標準時他們會產生強烈的罪惡感和恥辱感,這些心理反應都有可能引發強迫症。

可見,父母對子女的拒絕,父母對子女情感溫暖的欠缺以及父母過多的懲罰等等不良的教養方式,在強迫症的發病過程中起著推波助瀾的作用。所以,如果子女中出現強迫症,父母在某種程度上應該要對此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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