診斷兒童孤獨症有四項標準

  南京市腦科醫院兒童心理研究中心的專家介紹說,目前國際上關於孤獨症的診斷標準大同小異,基本一致,大體為四項:(1)與人建立不起感情聯絡,人際交往存在質的損害;(2)言語交流,主要言語運用存在質的損害;(3)興趣狹窄和活動刻板、重複,堅持環境和生活方式不變;(4)通常起步於3歲以內。

  南京市腦科醫院兒童心理研究中心主任王民潔解釋說,第一個標準屬於人際交往障礙。患兒出生後不久表現尖叫,煩躁、好動、也有特別安靜,不哭不鬧,對燈光、親人走動和講話不注意,更不會用眼望著媽媽的臉,逗他玩也沒有反應。正常孩子7個月左右就能分清親人和陌生人,陌生人抱他就不讓抱,而孤獨症孩子則什麼人都能抱。到一歲多時,尚不能與父母建立強烈的情感依戀。進入幼兒園後,常不聽教師指揮,也不與小同學一起,而是獨自玩,更不會玩“過家家”等集體扮演性遊戲。

  第二個標準屬於語言表達、理解和溝通障礙。幾乎所有的孤獨症兒童的言語發育遲緩,他們應用語言不是為了與人溝通,缺乏與人一來一往的交往性言語。約有50%的孤獨症兒童從小一直不會講話,孩子大些或到少年期,有些智力正常的孤獨症孩子經過訓練後應用語言能力可達平均水平,理解能力也有所改進,但他們在言語應用時仍有困難。如出現刻板和重複的言語,或根據腦子裡所固有的想法,向人反覆提出一系列強迫性的問題。

  對於第三個標準,王民潔解釋說,孤獨症兒童、甚至出生不久的嬰兒要求母親等餵奶在同一時間和同一抱姿,長大後用餐必須坐同一位置,室內傢俱和窗簾必須放在固定位置。若有改變,就會拒絕或表現極度痛苦、哭鬧。他們的刻板和強制性行為非常影響他們的生活活動,如走路只走同一條路,總向一個方向轉彎,或走兩步就跳一步,並不可剋制地摸一下電線杆。一些智力低下的兒童還常有咬自己的手或撞頭等自傷行為。

  王民潔說,有些孤獨症兒童開始二三年發育正常,以後逐漸出現不與小夥伴合群,與父母疏遠,言語減少,自理生活能力減低等,其特徵與起病於出生後相似。因此,孤獨症兒童一般在三歲左右就能被診斷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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