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直腸炎和放射性膀胱炎的表現及治療

宮頸癌、直腸癌等盆腔放療時常引起盆腔臟器如直腸、膀胱的放射性反應或損傷。

在放療中或放療後不久發生的為放療急性反應,一般可恢復,表現為:

1.急性直腸反應:表現為裡急後重、大便疼痛、腹瀉、粘液血便等,可用抗炎、保護腸粘膜、止血止痛等對症處理,停止放療後會逐漸恢復。鄭州大學一附院放療科申淑景

2.急性膀胱反應:表現尿急、尿頻、尿痛、血尿、排尿困難等,可用抗炎、止血止痛對症處理,如果症狀較重,可暫停放療使病情逐漸恢復。

在放療結束後半年至1年以上出現的為放射性損傷,一般恢復起來較困難,表現為:

A.放射性直腸炎:可分為3度,輕度:直腸粘膜充血、水腫,表現下墜感、輕度粘液血便等;中度:腸壁明顯增厚或潰瘍,表現疼痛,便血等;重度:腸梗阻、腸穿孔。

一般輕中度放射性直腸炎以保守治療為主,用抗炎、止血止痛、活血化瘀、去腐生肌等藥物保留灌腸。重度放射性直腸炎只有手術解決。

B.放射性膀胱炎:也可分為3度,輕度:膀胱黏膜充血、水腫,表現為尿急、尿頻、尿痛等;中度:膀胱內有潰瘍,表現為疼痛、血尿、感染;重度:膀胱潰破與陰道形成瘻,尿液從陰道內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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