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胎及其注意事項

  妊娠20周以後,胎兒在子宮內死亡,稱為死胎。半數以上死胎為胎兒缺氧所致,缺氧原因有胎盤因素如前置胎盤、胎盤早期剝離、臍帶脫垂、臍帶打結、臍帶繞頸影響供血;胎兒因素如多胎、胎兒宮內發育遲緩,畸胎;母體因素如妊娠高血壓綜合徵、糖尿病、過期妊娠;子宮區域性因素如子宮張力過大或收縮力過強,子宮破裂等。胎兒死亡後,孕婦自覺胎動停止,乳房脹感消失,檢查子宮不再繼續增大,體重下降,胎心消失,則可考慮死胎可能。b型超聲檢查提示胎動、胎心消失,有時胎頭已變形則可確診。死胎多數能自行排出,若死後3周未排出,退變的胎盤和羊水釋放凝血活酶進入母體血迴圈,引起彌散性血管內凝血(dic)。

 死胎處理:死胎一經診斷,儘快終止妊娠。可採用羊膜腔內注入利凡諾爾引產或前列腺素製劑引產,宮頸條件成熟亦可採用催產素靜脈滴注引產。若胎死宮內時間較長,如4周尚未排出,注意監測凝血功能狀態,於引產時準備新鮮血。死胎產後仔細檢查胎盤、臍帶和胎兒,尋找死胎原因。

死胎預防:積極預防和治療妊娠期合併症和併發症,妊娠晚期特別是妊娠32周以後孕婦自數胎動,一旦發現異常如胎動明顯減少或無胎動,立刻去醫院檢查,及時處理。

 死胎臨床表現:

  1.胎動停止,胎心消失,子宮不繼續增大;

  2.子宮底及腹圍縮小,乳房脹感消失、縮小;

  3.胎死時間長者;可有全身疲乏,食慾不振,腹部下墜,產後大出血或致瀰漫性血管內凝血(dic)。

死胎預防及注意事項:

  死胎是由某些不利因素使宮內胎兒缺氧導致死亡。此程呈漸進性,初為胎動減少,後為胎動消失至胎心消失,可歷時數日。如胎動減少或胎動消失,但胎心正常,短時內及時採用剖宮產,有時仍可獲存活的嬰兒。因此,孕期學會胎動計數行自我監測,有助於t解宮內胎兒安危。胎動計數方法:每日早、中、晚各數1小時的胎動數,3次相加乘4即為12小時的胎動計數。正常胎動每小時約3-5次,如12小時內胎動計數少於10次,提示胎兒宮內缺氧,隨時有胎死宮內之危,需即找醫生檢查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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