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糖測定和糖尿病的診斷
1、空腹血糖
1)正常空腹靜脈血糖為3.9-6.1mmol/L葡萄糖氧化酶法)
2)根據85年WHO糖尿病診斷標準,空腹血糖≥7.8mmol/L,複查一次無誤可診斷為糖尿病。
3)97年WHO糖尿病診斷標準,空腹血糖≥7.0可診斷為糖尿病,以空腹血糖≥7.8mmol/L與餐後2小時血糖≥11.1mmol/L相比較至少有1/3以上患者漏診,以空腹血糖≥7.0mmol/L,其假陰或陽性率均<3%,我國情況支援改為7.0mmol/L。
4)對糖尿病診治情況分析,僅根據空腹血糖診斷糖尿病,可致部分患者漏診,因為2型糖尿病發病初其空腹血糖可正常或稍高,其主要表現為餐後2小時血糖升高。
5)糖尿病患者在治療期間空腹血糖穩定在7.0~10.0mmol/L,在此標準範圍內調整化學降糖藥。
2、餐後2小時血糖
1)正常值為<7.8mmol/L。
2)餐後2小時血糖≥11.1mmol/L,複查一次無誤,可診斷為糖尿病。
3)建議糖尿病普查以餐後2小時血糖≥11.1mmol/L為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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