癲癇病應該如何治療

癲癇病在我們日常生活中並不少見,那麼對於癲癇病的治療你瞭解多少呢 ?癲癇是慢性反覆發作性短暫腦功能失調綜合徵。以腦神經元異常放電引起反覆癇性發作為特徵。癲癇是神經系統常見疾病之一,患病率僅次於腦卒中。癲癇的發病率與年齡有關。一般認為1歲以內患病率最高,其次為1~10歲以後逐漸降低。我國男女之比為1.15∶1~1.7∶1。種族患病率無明顯差異。

  癲癇的治療可分為控制發作、病因治療、外科治療、一般衛生及預防五個方面。其中最重要的是控制發作,目前以藥物治療為主。

  臨床上可根據癲癇發作型別選用抗癲癇藥物,一旦找到可以完全控制發作的藥物和劑量,就應不間斷地應用。一般應於發作完全控制後,如無不良反應再繼續服用3~5年,方可考慮停藥。目前多主張用一種藥物,確認單藥治療失敗後,方可加用第2種藥物。如失神發作或肌陣攣發作無法用單藥控制者,可合用乙琥胺和丙戊酸鈉,或其一加用苯二氮類可有效。對混合型癲癇可以根據發作型別聯合用藥,但以不超過3種藥物為宜。

  用藥宜從小劑量開始,然後逐漸增量,以既能控制發作,又不產生毒性反應的最小有效劑量為宜。換藥宜採取加用新藥及遞減舊藥的原則。不能驟然停藥。

  有些器質性腦病的癲癇患者可能需要終身服藥;有人主張發病年齡大於30歲者需謹慎停藥,因其停藥後複發率較高,需長期服藥或終身服藥。但仍有10%~15%患者難以控制發作,可以採用外科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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