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注意化療給藥方法和途徑?
(1)常規給藥:按照藥品和劑型的使用說明,由聯合方案中藥物治療規定天數,給予靜脈推注、靜脈滴注、肌肉注射或口服,這是臨床最常用的方法。
(2)持續輸注:某些藥物如5-fu,可改變常規靜脈給藥方法,持續靜脈輸注數天、數週或數月,使療效有了相當幅度提高,同時不良反應減輕。持續輸注可克服5-fu半衰期短的缺點,產生穩定的血濃度,使藥物與腫瘤接觸時間延長,有利於序貫殺傷癌細胞。化療藥物中adm、ifo、vcr、vp-16等也有報道採用持續輸注方法使用。adm持續靜脈滴注與標準快速靜脈推注比較,心臟毒性降低,但其抗腫瘤效果仍需被確定。右鎖骨上靜脈穿刺置管術加上微量注射泵應用,是實現持續輸注的前提。微泵可晝夜不停地向病人供應抗癌藥。江蘇省腫瘤醫院在國內率先開展了5-fu持續靜滴和微泵低劑量5-fu持輸治療消化道腫瘤的研究,並推廣到各地。
(3)時辰給藥(定時療法):腫瘤化療給藥還要講究時辰。化療的給藥時間對藥物毒性及其療效均有明顯影響,因此,應充分利用病人自身的生物鐘和細胞增殖晝夜節律性變化,以期獲得藥物的最大效果並減少不良反應,例如草酸鉑(l-ohp)治療方案,輸液泵從下午10時開始向體內輸注5-fu和亞葉酸,持續到次日上午4時為止(這一時刻是血細胞增殖的最低點),l-ohp在白天輸注直到下午4時。這比常規給藥方法療效提高近一倍。而口腔炎、周圍感覺神經病的發生率下降,adm、ddp對骨髓的毒性也隨著晝夜節律而不同。
區域性給藥(區域性化療)
(1)動脈給藥:以提高腫瘤區域性區域的藥物濃度,減低全身毒性,提高療效。常用方法:①區域性動脈灌注化療:即插管介入化療,置管方法透過剖腹或經股動脈插管,間斷性或持續性輸注抗腫瘤藥物,還要加栓塞劑以增加療效。插管介入化療大多用在肝原發性或繼發性腫瘤的治療。對中央型肺癌、縱隔無明顯淋巴結轉移病人,亦可採用支氣管動脈灌注化療,顱內腫瘤選用頸動脈介入治療等。②區域性阻斷化療(隔離化療):如肢體灌注化療、全腹灌注化療。這需要引出區域性供血的動脈和迴流靜脈,並阻斷區域性與其他部位的血液供應,引出的血管與體外迴圈泵連線,當啟動體外迴圈泵時,區域性或半身血液供應被完全隔離,再透過引出動脈注入化療藥。下肢腫瘤常用阻斷化療來控制,保全肢體。
(2)淋巴途徑治療:如盆腔腹膜外間隙置管化療,是在盆腔腹膜外間隙置管,將化療藥物直接注射到盆腔淋巴結周圍,藥物可分佈到盆腔各組淋巴結,且藥物能從盆腔上升至腹主動脈旁淋巴結,有利於殺滅轉移癌細胞。目前該法已用於婦科腫瘤淋巴結轉移治療,不會引起注藥區域性正常組織的損傷。
(3)腔內化療:包括胸、膜腔、心包腔區域性腔內給藥化療。腔內治療應儘可能排除腔內積液後,再腔內化療或注入硬化劑。應注意對雙側胸水病人應避免雙側胸腔注入硬化劑,以免發生限制性呼吸衰竭;心包腔、腹腔內也避免使用硬化劑,導致縮窄性心包粘連或腹腔粘連。腹腔內化療除用於惡性腹水治療外,還可用作為進展期胃腸道惡性腫瘤術後的輔助治療,預防和治療區域淋巴結、肝臟及腹膜微小轉移灶,減少肝轉移和腹膜復發。雙路化療,是使腔內化療取得滿意療效的方法,即區域性大劑量用藥,全身毒性採用中和措施。例如,區域性給予大劑量順鉑(ddp),再用硫代硫酸鈉(sts)進行全身中和可以提高療效,而腎臟毒性又輕。膀胱腔內化療可輔助手術或區域性燒灼治療,防止術後復發,同時對多灶復發的淺表膀胱癌也可起較好的治療作用。膀胱灌注藥物常用tspa、mmc、adm、hcpt等。術後輔助治療,一般為術後每週1次:,約4~6周後改為每月1次,連續1~2年。
(4)鞘內化療:是治療腦膜轉移的方法,對易於發生腦脊膜轉移的腫瘤如急性淋巴細胞性白血病、非霍奇金淋巴瘤也是預防腦脊膜轉移的措施。鞘內直接注藥,區域性濃度高,療效好。常用藥物有mtx、ara-c、tspa。禁用於鞘內的藥物有5-fu和v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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