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後怎樣進行早期功能鍛鍊

    骨折經復位,固定和藥物治療後,適當地進行早期功能鍛鍊也是骨折治療措施的重要組成部分。

  骨折的早期一般指骨折後1-2周以內,此時患肢區域性腫脹,疼痛,也容易產生骨折的再移位,所以該明的功能鍛鍊主要是做一些患肢肉的舒縮活動,而骨折部上下關節原則上暫不能活動,蛤健康肢體的各關節都應進行適當鍛鍊。上旨功能鍛鍊的目的是促使區域性血液迴圈,有利於消腫,防止肌肉萎縮,避免關節僵硬。

  如老年人常見的橈骨下端骨折,予復痊石膏或夾板固定後,早期可做指間關節,掌指關節的屈伸鍛鍊及肘關節的適當活動。

  前折時早期可做輕微的握拳及手指屈伸活動,上臂僅肌肉舒縮活動,腕,肘關節暫不活動。

  股骨頸骨折復位固定後即可做踝,足部關節屈伸活動及股四頭肌舒縮活動,跟骨牽引治療者也可用健腿和手支援體重抬起臀部活動,穩定性骨折第2周可開始進行抬腿及膝關節活動,第4周可撫雙柺不負重步行鍛鍊。  

免責聲明:

  1. 本站內容僅供參考,不作爲診斷及醫療依據,一切診斷與治療請遵從醫生指導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