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兒腦癱患者運動功能障礙

  1. 運動發育障礙的評定

  正常小兒的運動和姿勢發育有一定時間和順序如2-3個月時臥位能抬頭,4-5個月能主動伸手觸物兩手各握一玩具。6-7個月能單手或兩手支撐坐起。8-10個月能爬。1歲能獨自站立,1歲-1歲半能獨走。2歲會跑。3歲 會騎三輪車。4歲能爬梯子。腦性癱瘓者在以上年齡階段,一般達不到正常小兒或表現為主動活動減少。

  2. 肌張力及關節活動度的評定

  人體肌肉和肌群一直存在著持續的肌張力活動。正常情況下,肌張力的變化是有限度的,否則人體就喪失了運動的可能性。腦癱者肌張力機制受到損傷。學兒由於反應過激或過遲而表現出肌張力過高或過低的狀態。這便決定了對患兒肌張力評估的重要性。 肌張力的異常又對關節活動度發生影響。肌張力增高時,對關節活動產生較大的抵抗感。肢體擺動幅度小,關節伸屈受限,反之,肌張力降低時,活動關節無抵抗等,肢體擺動幅度大,關節屈伸過度,此外,可透過以下關節活動度,間接瞭解肌張力的情況。

  小兒取仰臥位,頭和身體居中

  a.內收角:患者兩下肢伸直,外展至最大限度,兩大腿間的夾角

  b. N窩角:將小兒一側下肢拉直,抬高,屈髖關節,大腿與小腿在間的夾角.

  c.足背屈角:儘量被動背曲踝關節,足背與小腿間的角度

  d.足跟耳試驗:牽拉患兒一側足使盡可能向同側耳部靠攏,足跟與臀部連線與桌面形成的角度 。

  3. 協調功能與精細動作的評定

  透過對患兒協調功能及精細動作的評定可瞭解四肢的共濟活動,協調能力  a. 指一鼻試驗:小兒在任何體位將臂伸直再用食指觸鼻尖。有共濟失調時難以準確完成

  b. 對指試驗:任何體位患者用拇指與其餘指依次對指,有共濟失調時難以準確完成

  c. 輪臂動作:快速,反覆作前臂的旋前,旋後動作,有共濟失調時難以準確完成

  4. 原始反射與自動反應的評定

  這一評定非常重要,透過檢查可判斷神經發育與動作發育水平,是指導訓練的依據

  a. 原始反射評定

  a. 緊張性迷路反射:頭取正中位,上,下肢伸展,仰臥位時頭後仰,全身伸肌張力增高,呈“伸展模式”,俯臥位時頭前曲,四肢屈曲,全身屈肌張力增高呈“屈曲模式”則為陽性,3-4月消失。持續陽性可阻礙小兒正常的運動發育

  b. 緊張性頸反射(tnr)

  ⑴ atnr:仰臥,頭居中,四肢伸直,將小兒頭轉向一側。陽性表現為面朝向側肢體伸展,枕向側屈曲。3-4月消失

  ⑵ stnr:俯臥,頭頸儘量前屈和背伸,前屈時上肢屈曲,下肢伸展,背伸時上肢伸展,下肢屈曲則為陽陰性。5個月左右轉陰。

  若tnr持續存在則可影響小兒四肢運動發育,平衡能力及抬頭。

  c. 握持反射:刺激患兒手掌側,引起小兒手指迅速屈曲,緊握,該反射2-3  d. 交叉伸展反射:仰臥,頭居中,讓一側下肢屈曲,後伸展,陽性表現為另一側下肢則與之相反,該反射1-2個月消失 。

  b. 自動反應評定

  自動反應評定包括翻正反應,平衡反應及保護性伸展反應

  翻正反應又稱調正反應是小兒頭和身體位置在空間發生變化時,小兒頭頸,軀幹和肢體立即恢復到正常姿勢和體位的反應,它包括頸旋轉翻正反應,迷路,立直反應及軀幹翻正反應等

  平衡反應包括傾斜反應,坐位反應,立位平衡反應。可透過fugl―meyer 評定法瞭解患者的平衡反應能力

  保持性反應:抱住小兒腋下,使他向高處向下接近桌面,小兒出現雙上肢支撐床面反應,該反應於6個月出現。

  5. 肌力評定

  對不同年齡階段的患者,肌力評定的要求不盡相同,發育前期,患者主動運動較少,對其進行肌力評定,其治療意義不大,但當患者會坐爬,甚至會站,走路對其進行肌力評定有重要的實用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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