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性胃腸病之功能性消化不良
診斷標準。必須包括。1、以下1條或多條。
粘膜內的化學受體,主要感受化學刺激。
平滑肌層的機械受體,主要對管壁的擠壓和牽拉作出反應。
感受有害刺激的感覺受體,存在於管壁的所有層中,數量較大,通常處於靜息狀態,當足夠大的刺激才誘發其活動。
胃和十二指腸的感覺受到迷走神經和脊髓傳入神經的雙重支配。
餐後飽脹不適,早飽感,上腹痛,上腹燒灼感。
並且沒有可以解釋上述症狀的器質性疾病的證據。
斷前症狀出現至少6個月,近3個月滿足以上標準。
功能性消化不良又分為:餐後不適綜合症,上腹疼痛綜合症。
餐後不適綜合症。必須包括以下1條或2條:正常量進食後出現餐後飽脹不適感,每週至少發生數次,早飽感,抑制了正常進食,每週至少發生數次。
診斷前症狀出現至少6個月,近3個月滿足以上標準。
支援診斷的標準:上腹部脹氣或餐後噁心或過度噯氣,可能同時存在上腹疼痛綜合症。
上腹疼痛綜合症診斷標準。必須包括以下所有條件:中等程度以上的上腹部疼痛或燒灼感,每週至少1次,間斷性疼痛,不是全腹痛,不位於腹部其他部位或胸部,排便或排氣後不能緩解,不符合膽囊或Oddi括約肌疾病的診斷標準。
診斷前症狀出現至少6個月,近3個月滿足以上標準。
支援診斷的標準:疼痛可能為燒灼樣但不包括胸骨後疼痛,疼痛通常由進食誘發或緩解,但也可能在禁食時發生,可能同時存在餐後不適綜合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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