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症的臨床表現都有哪些?

  有些人患有強迫症,但是又不知道這種疾病的具體臨床表現都有哪些,所以在此專家針對這個話題給大家解答。但是強迫症和精神分裂症兩者是不同的,希望大家不要混為一談,以下我們來具體看看強迫症的臨床表現,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強迫行為往往是為了減輕強迫思維產生的焦慮而不得不採取的行動,患者明知是不合理的,但不得不做,比如患者有懷疑門窗是否關緊的想法,相應的就會去反覆檢查門窗確保安全;碰到髒東西怕得病的患者就會反覆洗手以保持乾淨。一些病程遷延的患者由於經常重複某些動作,久而久之形成了某種程式,比如洗手時一定要從指尖開始洗,連續不斷洗到手腕,如果順序反了或是中間被打斷了就要重新開始洗,為此常耗費大量時間,痛苦不堪。

  強迫症狀具有以下特點:

  1.是患者自己的思維或衝動,而不是外界強加的。

  2.必須至少有一種思想或動作仍在被患者徒勞地加以抵制,即使患者已不再對其他症狀加以抵制。

  3.實施動作的想法本身會令患者感到不快(單純為緩解緊張或焦慮不視為真正意義上的愉快),但如果不實施就會產生極大的焦慮。

  4.想法或衝動總是令人不快地反覆出現。

  以上就是強迫症的具體臨床表現,我想大家對這個疾病都有一定的瞭解了吧,但是很多人習慣拿這些具體的臨床表現和自己的平時行為作對比,即使沒有這種疾病也斷定自己患有這種疾病,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最好是求助醫生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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