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非所有近視眼患者都適合做手術
一般只有符合以下條件才可以考慮做眼準分子鐳射手術:年滿18歲以上,有健康心理狀態,有摘掉眼鏡的願望;眼部沒有活動性眼病;最近兩年近視度數比較穩定,每年加深不超過50度;如果配戴隱形眼鏡,軟性鏡應摘去2周,硬性鏡應摘去4周以上(可以換戴框架眼鏡,才能做手術前檢查);經過醫生檢查,眼部各項指標符合手術要求;假如是第二次手術,lasik要間隔3~6個月,prk要間隔1年;穿透性角膜移植手術後有遠、近視和散光的,也要間隔1年以上;全身無手術限制的疾病。
有下列情況的人不適宜做準分子鐳射手術:患有眼的急性、活動性炎症,乾眼症,眼瞼閉合不全,青光眼,白內障,色素膜炎,視網膜脫離,缺血性眼病,單純皰疹等病毒性眼病,及下列全身病如:糖尿病,膠原性疾病(紅斑狼瘡等),風溼性關節炎,痛風,精神病服藥者,艾滋病,有某些疾病影響傷口癒合者或雖符合手術條件但對手術有顧慮或期望值過高的人,以及妊娠和哺乳期婦女。
安全性是公眾關注焦點首選仍然是戴眼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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