癲癇患者為什麼出現傷殘和死亡

癲癇患者為什麼出現傷殘和死亡

癲癇(epilepsy)是大腦神經元突發性異常放電,導致短暫的大腦功能障礙的一種慢性疾病。而癲癇發作(epileptic seizure)是指腦神經元異常和過度超同步化放電所造成的臨床現象。其特徵是突然和一過性症狀,由於異常放電的神經元在大腦中的部位不同,而有多種多樣的表現。可以是運動感覺神經或自主神經的伴有或不伴有意識或警覺程度的變化。

根據臨床發作型別分為:

一 全身強直-陣攣發作(大發作):

突然意識喪失,繼之先強直後陣攣性痙攣。常伴尖叫、面色青紫、尿失禁、舌咬傷、口吐白沫或血沫、瞳孔散大。持續數十秒或數分鐘後痙攣發作自然停止,進入昏睡狀態。醒後有短時間的頭昏、煩躁、疲乏,對發作過程不能回憶。若發作持續不斷,一直處於昏迷狀態者稱大發作持續狀態,常危及生命。

二 失神發作(小發作):

突發性精神活動中斷,意識喪失、可伴肌陣攣或自動症。一次發作數秒至十餘秒。腦電圖出現3次/秒棘慢或尖慢波綜合。

三 單純部分性發作:

某一區域性或一側肢體的強直、陣攣性發作,或感覺異常發作,歷時短暫,意識清楚。若發作範圍沿運動區擴及其他肢體或全身時可伴意識喪失,稱傑克森發作(Jack)。發作後患肢可有暫時性癱瘓,稱Todd麻痺。

四 複雜部分性發作(精神運動性發作):

精神感覺性、精神運動性及混合性發作。多有不同程度的意識障礙及明顯的思維、知覺、情感和精神運動障礙。可有神遊症、夜遊症等自動症表現。有時在幻覺、妄想的支配下可發生傷人、自傷等暴力行為。

五 植物神經性發作(間腦性):

可有頭痛型、腹痛型、肢痛型、暈厥型或心血管性發作。

無明確病因者為原發性癲癇,繼發於顱內腫瘤、外傷、感染、寄生蟲病、腦血管病、全身代謝病等引起者為繼發性癲癇。

為什麼癲癇患者出現傷殘和死亡?

(1)癲癇發作,導致意外事故發生,造成死亡,如頭外傷致腦內出血、燒傷、機器致傷、淹死等;

(2)癲癇持續發作造成腦水腫、腦疝;

(3)癲癇發作,氣管痙攣致窒息;

(4)原因不明的猝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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