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的復位標準

隨著現代化醫療水平的發展,治療疾病的儀器越來越先進,以前的骨折患者一般情況下都是憑藉經驗復位,但是現在骨折的患者可以在儀器的指導下進行復位,這樣既減輕了患者所承受的痛苦,有提高了骨折復位的技術,那麼骨折復位的標準您有了解多少呢?我們來看看專家是怎麼說的。

1、解剖復位:骨折段透過復位,恢復了正常的解剖關係,對位兩骨折端的接觸面和對線兩骨折段在縱軸上的關係完全良好時,稱解剖復位。

2、功能復位:經復位後,兩骨折段雖未恢復至正常的解剖關係,但在骨折癒合後對肢體功能無明顯影響者,稱功能復位。

每一部位功能復位的要求均不一樣,一般認為功能復位的標準是:

骨折部位的旋轉移位、分離移位必須完全矯正。

縮短移位在成人下肢骨折不超過1釐米,兒童若無骨骺損傷,下肢縮短在2釐米以內,在生長髮育過程中可自行矯正。

成角移位:下肢骨折輕微的向前或向後成角,與關節活動方向一致,日後可在骨痂改造期內自行矯正。向側方成角移位,與關節活動方向垂直,日後不能矯正,必須完全復位。否則關節內、外側負重不平衡,易引起創傷性關節炎。上肢骨折要求也不一致,肱骨幹稍有畸形,對功能影響不大,前臂雙骨折則要求對位、對線均好,否則影響前臂旋轉功能。

長骨幹橫形骨折,骨折端對位至少達1/3,幹骺端骨折至少應對位3/4。

以上就是專家講述的骨折復位的標準,由於骨折的程度不一樣,患者所承受的痛苦也就不一樣,但是每個人忍受疼痛的極限不一,所以在臨床上的表現也就不一樣,骨折復位的標準和臨床的具體操作相比,還是有一定的差距的。

免責聲明:

  1. 本站內容僅供參考,不作爲診斷及醫療依據,一切診斷與治療請遵從醫生指導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