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甲狀腺激素受體抗體和Graves病

  目前已肯定tsh受體抗體(trab)是本病的病因,trab有異質性,引起graves病的是促甲狀腺激素受體刺激抗體(tsab,tsi)。在未治療的graves病患者中tsi的陽性率高達90%以上。tsi陽性預示疾病進展或復發,並可作為可否停用atd的指標。經手術治療後一般血清tsi有暫時性增加,大約在幾周後消失。而經同位素治療後血清tsi增加則更為明顯和持久,有的至一年後才消失。血清tsi陽性的孕婦也可將該抗體透過胎盤進入胎兒體內,以致嬰兒出生後發生暫時性甲亢,大約6~12周嬰兒甲亢即緩解。目前國內臨床上所測定的多為血清trab,不能測出特異性tsi水平,加之測定方法本身問題,陽性率相對較低,對藥物治療時判斷疾病預後有一定困難。建立敏感tsi測定方法是急待解決的問題。

  甲狀腺球蛋白抗體(tgab)和過氧化物酶抗體(tpoab)的存在反映甲狀腺自身免疫狀態的存在,在graves病時其滴度不及橋本病高,在atd治療後約3個月可以轉為陰性。雖然tgab和tpoab在未經治療的graves病中陽性率明顯增高,但與graves病的發病無直接關係。

  tsi是否從血中消失是決定atd治療後能否長期緩解的重要指標。atd本身也能抑制甲狀腺自身抗體的產生。維持期atd劑量不宜太小,且至少應在一年以上,因此為保證使用足量的atd而不致發生甲減,常同時聯合應用甲狀腺素治療,直至血中tsi轉為陰性。

  三、graves病發病的啟動因素

  至今尚未闡明,以下各種因素可能與發病有關:(1)精神創傷,沉重的壓力和精神緊張可誘發graves病。(2)某些細菌和病毒感染後所產生的抗體與甲狀腺組織成分(如tsh受體蛋白)發生叉反應。例如腸道耶爾森菌(yersinia)感染。(3)獨特型-抗獨特型抗體:例如耶爾森菌感染時,菌膜上有tsi受體,其作為抗原在體內產生相應的抗體,所形成抗體的v區具有抗原特異性,又成為抗原誘導產生抗獨特型抗體,作用在tsh受體上而誘發graves病。(4)甲狀腺創傷、甲狀腺炎釋放甲狀腺成分刺激tsi的產生,誘發graves病。(5)碘過量,鋰製劑治療亦可誘發本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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