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判斷強迫症
如果不摸著一根根的電線杆、橋的欄杆、樓梯的扶手走的話,就覺得不安心;出門的時候,如果不是從右腳先踏出家門,就會覺得不安;用餐時餐具的排列方式、就寢時寢具的場所、枕頭旁邊的東西不和往常一樣的話,就睡不著;列車經過的話非數數看一共幾輛,似乎覺得不這麼做的話,就會發生什麼倒黴的事似的,其實本人也很清楚,這些行為毫無意義。
有些症狀最重的人睡個覺好像辦什麼儀式一樣有固定的程式。洗澡的時候,右手舀幾瓢水、左手舀幾瓢水也都一成不變。邊數著樓梯邊上樓,數錯的話,重新下樓再數一次的人也有。
“強迫行動”是說偶爾會有一種想作危險、愚蠢事情的行動,像去自殺吧!放火吧!弄壞別人珍視的物品吧!殺了別人的孩子吧等等。
當你經常地、反覆地思索一些毫無意義的事情不能自我控制時,當你經常地迫使自己做一些無實際意義的事情而不能自我控制時,你要從醫學的角度來考慮,自己的心靈被扭曲了嗎?自己患了強迫症嗎?如果你尚未覺察或有所懷疑,不妨根據下面專家的提示來自我判斷—下:
1.反覆思考一些無實際意義的問題。如:人的耳朵為什麼生長在頭顱兩側?
2.經常強迫自己計算毫無意義的數字,如一邊走路一邊數多少步。
3.老是強迫自己回憶某些往事。
4.總擔心自己在某一場合失控而做出違法的事。
5.自己不明白也無法控制地反覆洗手或換衣服。
6.總懷疑門或抽屜沒鎖上而反覆檢查幾遍。
7.信寄出後常懷疑地址寫錯,後悔當初沒有反覆檢查。
8.在某些場合所想的和所做的總有矛盾,如站在橋邊就幾乎忍不住要跳河。
9.對一些無關緊要的事或現象,追根尋源總想弄明白,結果越弄越“糊塗”
10.見到或聽到某件事總會聯想到別的事。
11.為擺脫強迫症狀而刻板地、重複地做一些儀式性動作,如擺脫反覆洗衣服而不停地搓手。
12.上床後浮想聯翩,難以入睡。
13.害怕會演變成精神病,怕無法醫治而悲觀。
14.明知自己所想的或所做的事是不合理的而又無法擺脫,因而深感痛苦,焦慮不安。
如果你的症狀符合上述提示中任何四項或四項以上的話,那麼你就可能患強迫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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