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度腦損傷的定義

輕度腦損傷是以一過性的意識障礙和逆行性健忘為特徵。意識喪失不超過30分鐘。較重者伴有生命體徵的改變,如面色蒼白、出汗、血壓下降、、心動徐緩、呼吸淺慢、肌張力降低、各生理反射遲鈍或消失等表現,但隨著意識的恢復很快趨於正常。此後可能出現頭疼、頭昏、噁心、嘔吐等症狀,短期內可自行好轉。神經系統檢查可無陽性體徵,腦脊液檢查無紅細胞,CT檢查無異常發現。

輕度腦挫傷導致輕度腦損傷臨床表現,意識障礙,受傷當時立即出現。意識障礙的程度和持續時間與腦挫裂傷的程度、範圍直接相關,絕大多數在半小時以上,重症者可長期持續昏迷。少數範圍醫學教育|網蒐集整理侷限的腦挫裂傷,如果不存在慣性力所致的彌散性腦損傷,可不出現早期意識障礙。局灶症狀與體徵,受傷當時立即出現,與傷灶相應的神經功能障礙或體徵,如運動區損傷出現錐體束徵、肢體抽搐或偏癱,語言中樞損傷出現失語等。發生在“啞區”的損傷,則無局灶症狀或體徵出現。頭痛與噁心嘔吐,可能與顱內壓升高、自主神經功能紊亂或外傷性蛛網膜下腔出血等有關,後者尚可有腦膜刺激徵、腦脊液檢查有紅細胞等表現。

腦損傷是指從胚胎開始到疾病發作的各種因素對大腦造成的損傷。腦損傷是導致癲癇的外部因素,包括化學、物理和生物因素。腦損傷可能是器質性的、功能性的或代謝性的。可以是焦點性的,也可以是廣泛性的。它可以是靜態的,也可以是活動的。腦損傷發生的時間,可以是產前、產時,也可以是在產後。輕度腦損傷主要基於臥床休息和一般治療。通常,臥床休息需要一到兩週。應注意觀察生命體徵、意識、學生變化和一般飲食。大多數病人可以在幾周內正常工作,平時吃一些營養豐富的水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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