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療化療同時進行可改進乳腺癌預後

早期乳腺癌當生長到穿破了原發部位,乳腺導管或小葉時,就被認為是浸潤性癌症。非浸潤性乳腺癌通常被稱為原位in-situ癌症,即乳腺導管原位癌DCIS或乳腺小葉原位癌LCIS。手術之後,多數患早期浸潤性乳腺癌的婦女也會接受放射治療,往往還有一定形式的化療。通常是先放療,化療緊接其後,有時候會首先進行化療,甚至可能提前到手術前。化療和放療是用來降低術後癌症復發的風險。

一項研究試圖解答以下疑問,即放療和化療同時給予治療,是否會比按順序先後給予治療效果更好。

研究人員發現,同時接受放療和化療的女病患,其乳腺癌10年後更不易復發。同時接受放療和化療的乳腺癌患者,其中有92%直到10年後都沒有再得乳腺癌。而按順序分別接受兩種治療方法的婦女,只有83%直到10年後都未復發。這一做法帶來的乳腺癌復發的風險降低,其代價是治療過程中的副作用更強烈。

如今大多數癌症專家,都是按順序施予放療和化療。而在獲得更多有關放化療聯合療法的研究成果前,那仍然會是標準療法。如果您最近被診斷為早期浸潤性乳腺癌,並且您的醫生正考慮在圍手術期進行放療和化療的話,您可以跟他們提一提治療的時機和本文所報導的研究結果。

有研究發現,其母親在絕經前曾患雙側乳癌的婦女,自身患乳癌的危險性為一般婦女的9倍,而且乳癌病人的第二代出現乳癌的平均年齡約比一般人提早10年左右。姐妹當中有患乳癌的女性,危險性為常人的3倍。需要強調的是,乳癌並不是直接遺傳,而是一種“癌症素質”的遺傳,乳癌病人的親屬並非一定患乳癌,只是比一般人患乳癌的可能性要大。

流行病學研究表明,女性雖婚而不育或第一胎在30歲以後亦為不利因素,但未婚者發生乳癌的危險為婚者的2倍。專家認為,生育對乳腺有保護作用,但僅指在30歲以前有足月產者。近年來的研究認為,哺乳對乳癌的發生有保護作用,主要是對絕經前的婦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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