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的分類

  精神分裂症患者是不是就是“瘋子”,都又吵又鬧,甚至會攻擊別人呢?當然不是這樣。事實上精神分裂症分好幾型,每一型都有自己的特點。目前根據臨床特徵劃分為以下幾個亞型。

  1.偏執型

  多起病於30歲以後。主要表現為比較固定的妄想,往往伴有幻聽。情感,意志,言語,行為障礙不明顯。這類病人較少出現顯著的人格改變和衰退,但幻覺妄想症狀長期保留。

  2.緊張型

  以明顯的精神運動紊亂為主要表現,可交替出現緊張性木僵與緊張性興奮,或主動性順從與違拗。這類病人可能完全沒有運動和語言,不動,不食,不語,甚至不去大小便,對別人的刺激沒有反應。有時又突然語言動作增多,但是沒有動機和目的性,讓人難以理解。

  3.青春型

  多於青春期起病,起病急,進展快,以情感改變為突出表現,情感膚淺幼稚,使人感覺傻氣,扮鬼臉,惡作劇,言語內容不連貫,難以理解,行為不可預測,沒有目的。這類病人即使沒有精神科知識的人也很容易識別,因為他們的言語行為都很亂,很明顯的不正常,與他們無法有效溝通。

  4.單純型

  起病緩慢,持續發展。早期多表現為失眠,工作效率下降,主觀感覺疲勞,逐漸發展到對什麼都沒有興趣,不與人交往,生活懶散,即使對親人也缺乏感情。對普通人來說這類病人是最難識別的,特別是初期,往往被誤認為只是性格內向,不喜歡和別人來往,或不求上進,所以經常是得病很多年以後才來求診。

  有不少病人同時具備以上四型中一型以上的特點,但沒有明顯的分組特徵,這些病人一般被放到“未分化型”中。

  既往診斷精神分裂症,得病已3年以上,但最近1年以意志減退,情感平淡,思維貧乏等陰性症狀為主,無法進行正常的社會生活,這類被稱之為衰退型。

  既往診斷精神分裂症,至少2年沒有完全緩解,目前雖有好轉但仍殘留個別的症狀,這類稱之為殘留型。

  有些病人病情得到部分控制或穩定以後出現抑鬱狀態,稱為精神分裂症後抑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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