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骨折的處理原則是什麼呢

在日常生活中,兒童相比較於大人更加容易骨折,這與兒童無拘無束的天性有關。兒童骨折造成關節脫位,一般會出現區域性的腫脹和疼痛,或行動不便功能障礙等症狀,面對兒童的骨折症狀,我們應該遵循以下骨折的處理原則來進行護理。

一、復位

包括手法復位和切開復位,以手法復位為主。復位時間越早就越容易,效果也越好。如果脫位時間較長,關節周圍組織攣縮、粘連,空虛的關節腔被疲痕組織充填,可給手法復位造成一定困難。對於合併關節內骨折、經手法夏位失敗者,有軟組織嵌人、手法難以復位者或陳舊性服位手法復位失敗者可行手術切開復位。

二、固定

復位後將關節固定於穩定位置2—3周,使損傷的關節囊、韌帶、肌肉等軟組織得以修復。固定的時間根據個體的脫位情況而定,太長易發生關節僵硬,太短則損傷的關節囊達不到修復,容易形成習慣性脫位。陳舊性脫位手法復位後,固定時間應適當延長。

三、功能鍛鍊

在固定期問要經常進行關節周圍肌肉的伸縮活動相思肢其它關節的主動活動。固定解除後,逐步進行患部關節的主動功能鍛鍊,切忌粗暴的被動活動,可用理療、按摩等手段,促使關節功能快點痊癒。

兒童發生骨折症狀,如果不按照兒童骨折的處理原則及時進行護理,很有可能會對兒童造成關節脫位等的第二次傷害,到時後果就嚴重了。因此,掌握一定的兒童骨折處理原則常識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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