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炭疽後的處理
(一)預防措施:炭疽病可以抗生素治療控制。病人須作隔離。但人與人間之傳染機率微乎其微。
(二)患者、接觸者、周遭環境之處理:
1、一旦發現,通知當地衛生局所。
2、隔離:抗生素治療開始後48小時內,須於隔離空間治療,傷口需包紮。抗生素治療期間,嚴禁與動物接觸。
3、全面消毒:器械、環境可以用多聚甲醛,消毒,或以5%次氯酸鹽或5%苯酚擦拭物體表面處理。任何可燃之汙染物品應焚燬,或以福爾馬林燻蒸處理。專業人員消毒如後附。
4、檢疫:炭疽病屬人畜共通傳染病,人類為最終宿主。因此,檢疫應配合畜政檢疫單位執行。平時聯絡畜政檢疫單位,以瞭解動物疫情;並針對高危險群人員,進行血清抽樣篩檢,以達檢疫、監視之目的。
5、接觸者保護:嚴密監視患者家人及與患者有親密接觸人員之早期症狀,如發燒等。如有,則立即給予適當治療或預防性投藥(口服抗生素青黴素,500mg,每6小時服用一次,持續5~7日);接觸病人者須著防護衣,戴手套、口罩以避免感染。
6、接觸者及感染來源調查:置重點於感染來源調查,特別是與草食動物及其飼品與製品接觸情形,及旅外接觸之人、事、物調查。
7、特定療法:一般以青黴素四百萬單位4到6小時注射連續7~10天,或用紅黴素、四環素、氯黴素亦可。
(三)大流行之處理:
1、流行爆發時,置工作重點於嚴密監視,早期之診斷和立即治療疑似患者。
2、教育民眾遠離動物疫區,留意自身症狀,基本防護常識,禁食來源不明之肉製品等,廣泛性之預防性投藥則無必要。
3、死亡之患者或動物應作適當之掩埋或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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