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癔症的四條軍規

  癔症又稱歇斯底里症,是一種心因性疾病。該症自古以來就有,《紅樓夢》中就有關於趙姨娘歇斯底里症發作的記載。

  到了近代,弗洛伊德創立精神分析學,癔症才被正式納入精神醫學的範疇。那麼,怎麼樣才能確認病人患的就是癔症而不是其它的疾病呢。

  臨床中常有這樣的現象:醫生不經確診就把把癔症性抽搐誤認為是抽羊角瘋,把癔症性失明、失音、耳聾懷疑為是不是長了腫瘤,把癔症性癱瘓誤作腦血管症等等。這些都會給患者及其家屬帶來難以挽回的損失。

  在臨床實踐中,可以從病因(精神刺激)、特徵(表演性和誇張性)、跟暗示因素的關係以及器質是否損害等方面來對癔症進行確診。

  1 症狀跟暗示的關係

  癔症患者常因暗示性因素的出現而發作,也可因暗示性的消失而慢慢消失症狀。這一條很重要,在臨床中也被廣泛應用。

  2 病因分析

  該病是由於精神刺激突然引起的疾病。也就是,誘發癔症的***必須是心因性的,或者是其它突發事件導致的精神崩潰而誘發癔症。在臨床中,還沒有過因其它因素而導致的癔症個案。

  3 器質是否損害

  癔症發作常伴隨精神性失明、失語、失聰或癱瘓。對癔症患者進行精密檢查時,在耳朵鼓膜、喉嚨聲帶、眼睛視網膜、大腿跟腱等部位不能發現任何病變,因此不屬於器質性軀體。如果在以上這些部位發現病變,則可排除患上癔症的可能性。

  4 症狀特徵

  該病的症狀具有特異性,如軀體障礙表現出的體徵,意識障礙表現出過多的表演性和誇張性色彩。

  以上分析了確診癔症的四條“軍規”,在臨床中應尤為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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