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性精神病怎樣治療

精神病有的又稱之為精神心理疾病,是指病人存在大腦精神活動的異常,具體體現在病人的認知、情感、行為等方面的異常,或者精神活動的不協調,並影響到病人的社會功能。精神病按嚴重程度可以分為輕度或者重度。例如重型精神病,像精神分裂症,抑鬱症等。

精神病前兆包括性格改變,病人性格變化可被其人發現,例如病人原來健談,喜歡參與各種活動,目前為少語少動,甚至臥床不起。情感變化,可以發現病人的情感表達不充分,甚至情感冷漠,不通人性。行為變化,病人的行為激越,興奮,躁動甚至出現傷人攻擊毀物等表現。思維變化,病人出現思維混亂,多疑,敏感,甚至思維邏輯性不合理的狀況。精神病大多是指重型精神疾病,例如精神分裂症、抑鬱症、雙向情感性精神障礙、癲癇所致的精神障礙等。精神病病人一般對其病情缺乏認識能力,也就是說缺乏對病情的自制力。輕型精神病,像各種神經症,如恐懼症、焦慮症等。有的按病因進行分類,例如器質性精神障礙,軀體疾病所致的精神障礙等。傳統的精神病種類主要有器質性精神病、精神活性物質所致的精神障礙、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礙、神經症,性心理障礙等。病人往往缺乏主動求治性,對於精神病病人,大多需要強制性住院治療。目前以抗精神病藥物治療為主,例如比較常用的抗精神病藥物。嚴重的精神病病人需要做有抽搐電休克治療或者無抽搐電休克治療,康復期精神病病人可以做心理治療,幫助其迴歸社會。

在醫學上精神病包括很多種疾病,精神分裂症、抑鬱障礙、雙相障礙、廣泛性焦慮障礙、社交焦慮障礙等,而不同的疾病,在藥物治療方案上也是有很大的差異。以精神分裂症為例,該病的治療以第二代抗精神病藥為首選治療措施,必要時,可以單用或利用改良電抽搐治療。而社交焦慮障礙以心理治療為主,藥物治療為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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