腎結核的治療

  腎結核是全身結核病的一部分,故在治療上必須既重視全身治療,又注意區域性治療才能取得滿意的效果。具體說來就是一方面予以抗結核藥物,適當休息、日光照射和足夠的營養,另一方面根據需要施行手術切除病腎或病變組織,以達到縮短療程,提高療效的目的。

(一)抗結核藥物治療:單純藥物治療的基本條件為病腎功能尚好和尿液引流無梗阻。藥物治療的適應症為:①臨床前期腎結核;②病灶較小的腎結核;③雙側或獨腎結核屬晚期不宜手術者;④身體其他部位有活動性結核,暫不宜手術者;⑤患者同時患有其他嚴重疾病,暫不宜手術者;⑥配合手術治療。

 (二)手術治療:腎結核的手術治療包括腎切除術、腎部分切除術和腎病灶清除術。手術方法的選擇取決於病變範圍 、程度和對藥物治療的反應。

  1.腎切除術:破壞範圍較大的單側腎結核,單側結核性膿腎、鈣化腎、如對側腎功能良好,均適應腎切除術。兩側腎結核,一側破壞嚴重、腎功虧損而另側病變較輕,足以代償時,應在抗結核藥物配合下切除重側病腎。

  2.腎部分切除術:侷限在腎臟一極的病灶,經長期藥物治療未見好轉,或併發腎盞漏斗部狹窄致尿液引流不暢者,適應腎部分切除術。

  3.腎實質近表面處形成的結核空洞,與腎盞不通且藥物治療無效者,可行腎病灶清除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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