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發乳腺癌的主要因素

1、年齡:在女性中,發病率隨著年齡的增長而上升,在月經初潮前罕見,20歲前亦少見,但20歲以後發病率迅速上升,45~50歲較高,但呈相對的平坦,絕經後發病率繼續上升,到70歲左右達最高峰,死亡率也隨年齡而上升,在25歲以後死亡率逐步上升直,到老年時始終保持上升趨勢;

2 、遺傳因素:家族的婦女,有第一級直親家族的乳腺癌史者,其乳腺癌的危險性是正常人群的2~3倍;

 3、 其他乳房疾病;

4 、月經初潮年齡:初潮年齡早於13歲者,發病的危險性為年齡大於17歲者的2.2倍;

 5、 絕經年齡:絕經年齡大於55歲者,比小於45歲的危險性增加;

 6 、第一次懷孕年齡:危險性隨著初產年齡的推遲而逐漸增高,初產年齡在35歲以後者的危險性高於無生育史者;

7 、絕經後補充雌激素:在更年期長期服用雌激素可能增加乳腺癌的危險性;

8 、口服避孕藥;

  9 、食物:尤其是脂肪飲食,可以增加乳腺癌的危險性;

 10 、飲酒;

 11 、體重增加:可能是絕經期後婦女發生乳腺癌的重要危險因素;

 12、病毒感染;

13、放射線作用:易提高患乳腺癌的危險性;

14、精神因素:焦慮緊張可抑制抗癌瘤的免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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