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素治小兒腎病遵循5原則

  兒童腎病治療的基本原則是一旦確診就應儘快使用激素誘導緩解,並且做好家庭護理防止疾病復發。但由於大劑量激素長期治療容易產生副作用,所以必須在專科醫生的指導下合理用藥,儘可能減輕藥物副作用,使患兒及早康復。激素治療應該遵循以下五個原則:

原則一:始量要足

  激素治療腎病綜合徵的療效與劑量有一定關係。新診斷的病例,初始治療階段應力求儘快誘導尿蛋白轉陰,開始劑量要足夠大,才能誘導症狀迅速緩解。激素通常用潑尼松,每人每日每千克體重1.5~2毫克,分3次口服(最大量每人每天不超過60毫克)。

原則二:減藥要慢

  為了預防復發,經激素治療的患兒尿蛋白轉陰後家長不得擅自減少激素用量或停藥,必須在腎臟病專科醫生的指導下逐步減少激素的使用劑量。一般在尿蛋白轉陰後繼續激素治療鞏固2周,一般足量不少於4周,最長8周。在鞏固維持階段,為了減少藥物的副作用,可採用隔日每千克體重2毫克的方法,以清晨一次頓服為好,繼續服用4周,視尿常規恢復情況逐漸減量。一般每2~4周減量一次,每次減量2.5~5毫克,以防復發。

原則三:維持要長

  激素治療的療程有短程、中程和長程之分。短程為激素治療8周;中程為激素治療4~6個月;長程為激素治療9~12個月。短程療法的優點是激素副作用少,缺點是易於復發,國內少用。目前國內通常採用的是長程療法,即用激素維持一個比較長的治療時間,鞏固療效,其優點是復發較少,但是副作用較多。

原則四:要勤觀察

  激素治療期間要注意尿蛋白的改變情況以及每日尿量、血漿蛋白的恢復情況等。由於長期使用激素容易出現副作用,故應密切觀察,如血壓的改變、體重、體態等,警惕有無感染及潛伏病灶的擴散。遵醫囑及時補充鈣質,以免發生骨質疏鬆或手足抽搐症。因藥物引起的體態改變在停藥後可自行恢復,家人不必顧慮重重。出院後仍應定期去醫院腎臟科門診隨訪、複查,逐漸遞減劑量,千萬不要擅自驟然停藥。用藥時間越長,遞減速度應越慢,以避免復發。

原則五:預防復發

  在腎病治療過程中往往容易出現復發,復發主要與感染有關,最常見的感染就是呼吸道感染,包括肺炎,其次是腹膜炎,嚴重的甚至發生敗血症。因此,患兒不要到人多的地方去,臥室要通風,避免交叉感染。各種預防接種應該推遲到腎病完全緩解2年後進行。

  對於難治性腎病,如激素治療耐藥(潑尼松正規治療8周無效)、頻繁複發(潑尼松治療初次有效後6個月內復發2次,或1年內復發3次以上)、激素依賴(停用激素或減量後在14日內復發,且重複2次以上),可用環磷醯胺靜脈衝擊治療、甲基氫化潑尼松衝擊治療、環孢菌素a和抗凝治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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