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植排斥反應病理

在臨床上,腎移植,肝移植,心臟移植等器官移植的外科技術已經成熟,但讓外來的移植器官在受者體內永久存活是醫學免疫學一大難題,這是由於同種異體組織或器官移植時,受者的免疫系統常對被移植物產生排斥反應。

移植排斥反應是一個非常複雜的免疫學現象,除單卵雙生外,兩個個體具有完全相同的hla系統的組織配型幾乎是不可能的,因此選擇供者和受者配型儘可能接近是異體組織器官移值成功的關鍵。

移植排斥反應按發病機制和病理變化不同,可分為超急性排斥反應,急性排斥反應和慢性排斥反應,受體在移植後數分鐘至24小時對移植物發生迅速而劇烈的排斥反應稱為超急性排斥反應,急性排斥反應可發生在移植後數天,也可發生於數月後,慢性排斥反應可發生在數年內。

一、排斥反應的機理

同種異體組織器官移植時,供體和受體間的hla抗原差異大小,決定著排斥反應嚴重程度。排斥反應中,細胞介導的免疫反應及抗體介導的免疫反應均起重要作用。

二、排斥反應的病變

依據排斥反應的形態變化及發病機制,分為超急性排斥反應,急性排斥反應和慢性排斥反應。

1、超急性排斥反應

發生在移植後的幾分鐘或幾小時,其發生與受者已有供者特異性hca抗體存在,或供者與受者的abo血型不符有關。移植器官迅速轉變為暗紅色,並伴有出血壞死,呈花斑狀,體積腫大,質地柔軟,組織學檢查廣泛的小血管炎伴血栓形成,血管壁纖維素樣壞死和中性粒細胞浸潤,並有igg、igm和補體存在。

2、急性排斥反應

較常見,未經免疫抑制治療時,可在數天內發生,經免疫抑制治療時,可在數月甚至數年後發生,可分為細胞型排斥反應和血管型排斥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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