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況不適合散瞳驗光原來散瞳藥物有這些危害

散瞳驗光的實質是放鬆由於眼肌長時間的過度緊張而產生的疲勞,從而得到眼睛真正的屈光狀態。

為什麼在給青少年的眼睛驗光時需要散瞳。

其實,這主要跟他們眼睛睫狀肌的調節特點有關,青少年由於肌肉的彈性較好,張力性調節較高,再加上青少年近視中,很多都不是真正的軸性近視,而是“假性近視”,如果在驗光時,睫狀肌依舊保持一定的調節狀態,就容易使得測出來的近視度數高於實際的屈光度數,或者是使得測出來的遠視度數低於實際的屈光度數,戴上這種度數不適宜的眼鏡時,容易對青少年的眼睛造成損害。

因此,為了避免睫狀肌調節的干擾,使驗光度數更為準確,醫生一般會建議散瞳驗光,即應用睫狀肌麻痺藥物先麻痺眼球內的睫狀肌,使睫狀肌的調節作用充分消除,以便讓眼球的屈光度充分顯露出來,好讓醫生能充分了解到其眼睛的真實屈光狀態而給予合適度數的眼鏡。

不適合散瞳驗光的情況。

1、青光眼病人,禁忌散瞳驗光,否則誘發青光眼急性發作。

2、懷疑有青光眼的病人,檢查發現前房淺、眼壓偏高或者在正常值的高限者,也要十分慎重。

3、40歲以上的病人,由於調節力減弱,一般不再需要散瞳驗光。

散瞳藥物對眼睛有什麼危害?

一般來說沒什麼危害,因為這些藥物的作用都是暫時的,散大的瞳孔可以恢復,只是不同的藥物恢復時間有所區別。

不同年齡的病人散瞳驗光的方法有哪些不同?

目前常採用的方法:

3至12歲,用1%阿托品眼用凝膠塗眼,1日3次,連續3天,第四天驗光,3周後試眼鏡。

12至18歲,用2%阿托品眼液點眼,每5分鐘1次,共6次,1小時後驗光,10天后試眼鏡。

免責聲明:

  1. 本站內容僅供參考,不作爲診斷及醫療依據,一切診斷與治療請遵從醫生指導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