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胺吡嗪利福異煙 - 西藥

乙胺吡嗪利福异烟,西药名。常用剂型为片剂。为抗结核药。用于成人各类结核病。

成分

本品為複方製劑,其組分為利福平、異煙肼、吡嗪醯胺、鹽酸乙胺丁醇。

性狀

乙胺吡嗪利福異煙片:薄膜包衣片,除去包衣後顯橙紅色或暗紅色。 乙胺吡嗪利福異煙片(Ⅱ):薄膜包衣片,除去包衣後顯橙紅色或暗紅色。

適應症

本品用於成人各類結核病。

規格

乙胺吡嗪利福異煙片:每片含利福平0.12g,異煙肼0.12g,吡嗪醯胺0.4g,鹽酸乙胺丁醇0.25g。 乙胺吡嗪利福異煙片(Ⅱ):每片含利福平0.15g,異煙肼0.075g,吡嗪醯胺0.4g,鹽酸乙胺丁醇0.275g。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劑型、不同規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異,請閱讀具體藥物說明書使用,或遵醫囑。 乙胺吡嗪利福異煙片: 口服。 1、本品應用於初治塗陽、復治塗陽患者(鏈黴素另加)或重症塗陰患者強化治療期,每二日用藥一次,共2個月,用藥30次。成人,體重50kg以上的患者每次空腹頓服本品5片,體重不足50kg的患者根據醫囑酌減。飯前1小時或飯後2小時頓服。請按說明書或遵醫囑使用本品,治療全過程不能中斷用藥或擅自改變治療方案。如發生不良反應,須聽從醫囑處理。 2、本品應用於供初治塗陽、復治塗陽患者或重症塗陰患者強化治療期用,即療程的起初2個月。據WHO建議和中國結核病防治規劃實施工作指南,該階段之後需要進行維持期治療。 乙胺吡嗪利福異煙片(Ⅱ): 1、口服。體重30-37kg的患者每日2片,體重38-54kg的患者每日3片,體重55-70kg的患者每日4片,體重71kg以上的患者每日5片,飯前1小時頓服。本品不適用於體重30kg以下的患者。 2、本品應用於抗結核短程療法的強化治療階段,即療程的起初2個月。根據WHO建議,該階段之後用利福平和異煙肼繼續治療至少4個月。 3、如果使用本品初期強化治療被中斷,原因包括患者不願服藥或出現禁忌,繼續治療,利福平、異煙肼、吡嗪醯胺、鹽酸乙胺丁醇必須單獨服用,因為利福平需要以較低的劑量再次服用。或遵醫囑。

不良反應

據文獻報道如下: 1、出現頻率:常見不良反應:>1/100,不常見不良反應:≥1/1,000和≤1/100,罕見不良反應:≥1/10,000和≤1/1,000,極罕見不良反應:<1/10,000。 2、利福平連續和間歇治療過程中的不良反應: (1)血液和淋巴系統失調:罕見:暫時性白細胞減少,嗜酸性粒細胞增多。在少數情況下,間歇治療比連續治療更容易出現血小板減少,血小板減少性紫癜的症狀。有報道表明,如果在出現紫癜以後繼續服用利福平,會出現腦出血併發生死亡。溶血和溶血性貧血。 (2)內分泌失調:罕見:月經紊亂(極少數情況出現閉經);引發艾迪生症患者出現危象。精神失常精神錯亂。 (3)神經系統失調:常見:疲勞、睏倦、頭痛、輕度頭痛、眩暈。罕見:共濟失調,肌無力。 (4)眼部異常:常見:眼紅,並可造成隱形眼鏡永久變色。罕見:視力障礙。嚴重症狀,例如滲出性的結膜炎。 (5)胃腸道異常:常見:厭食、噁心、腹痛和胃脹。罕見:嘔吐、腹瀉、糜爛性胃炎及假膜性結腸炎。 (6)面板及皮下組織異常:常見:臉紅、瘙癢、皮疹、蕁麻疹。罕見:嚴重的全身過敏反應,如:剝脫性皮炎、Lyell’s綜合症、類天皰瘡。 (7)肝膽異常:常見:無症狀的肝藥酶增高。罕見:肝炎、黃疸、誘導性卟啉病。 (8)腎臟和泌尿系統異常:罕見:血尿素氮、尿酸含量增高,急性腎衰引起血紅蛋白尿、血尿及慢性間質性腎炎、腎小球腎炎、腎小管壞死。 (9)一般不良狀況:常見:體液及分泌物如尿液、唾液、淚液、糞便、痰液及汗液可呈橘紅色。罕見:虛脫,休克,水腫。 3、利福平間歇療法或停藥後恢復治療的不良反應:當患者使用利福平時,不是按每天的常規用藥或暫時中斷給藥後的恢復治療,常見“流感樣綜合症”發生,可能由於免疫病理反應引起的。表現為發熱、震顫、頭痛、頭暈和肌肉疼痛等。偶可發生血小板減少、紫癜、呼吸困難、哮喘、溶血性貧血、休克和急性腎衰。當利福平暫時停藥恢復治療或利福平給予每週一次劑量(≥25mg/kg)時,這種嚴重的綜合症可能突然發生,而不出現在進行性的“流感樣綜合症”中。 4、異煙肼的不良反應: (1)血液和淋巴系統異常:罕見:嗜酸性粒細胞增多、血小板減少、貧血(血溶性貧血,缺鐵性貧血)。非常罕見:粒細胞缺乏。 (2)內分泌異常:罕見:干擾個別激素的肝臟代謝、導致月經紊亂、男性乳房發育、庫興氏綜合症、難以控制的糖尿病、高血糖症、代謝性酸中毒。 (3)精神異常:罕見:精神失常、過度興奮、欣快、失眠。 (4)神經系統異常:常見:周圍神經炎(常見於劑量大、營養不良、酗酒、慢乙醯化和糖尿病患者)表現為手腳麻木、針刺感。罕見:視覺神經損害、抽搐、頭暈、頭痛、病毒性腦炎、大劑量可提高癲癇病患者癲癇發作的頻率。 (5)胃腸道異常:常見:噁心、嘔吐、上腹部疼痛。 (6)肝膽異常:常見:肝功能障礙(通常血清轉氨酶水平輕度或一過性增高),常見的前驅症狀是食慾不佳、噁心、嘔吐、疲勞、抑鬱和虛弱。罕見:肝炎、重度肝炎。 (7)一般不良狀況常見:過敏、藥疹、發熱。罕見:過敏、口乾、燒心、尿頻、風溼、全身性紅斑狼瘡症、糙皮病、血管炎、淋巴結病變、痤瘡。 5、吡嗪醯胺的不良反應: (1)血液和淋巴系統異常:罕見:血小板減少、缺鐵性貧血、凝血障礙、脾腫大。 (2)胃腸道異常:常見:噁心、嘔吐、厭食、腹痛。 (3)肝膽異常:常見:早期治療過程中血清轉氨酶中度或一過性增高,卟啉病。罕見:與劑量有關的嚴重肝中毒、肝腫大、黃疸。 (4)腎臟和泌尿系統異常:常見:高尿酸血癥(通常無症狀),痛風。罕見:慢性間質性腎炎,尿瀦留。 (5)一般不良狀況:常見:過敏、輕度關節痛、肌肉痛。罕見:過敏、皮疹、光過敏、蕁麻疹、瘙癢、發熱、痤瘡。 6、乙胺丁醇的不良反應: (1)血液和淋巴系統異常:罕見:血小板減少、白細胞減少。 (2)精神異常:不常見:幻覺。 (3)神經系統異常:不常見:頭暈、定向障礙、意識錯亂、頭痛、不適。罕見:外周神經炎(手腳麻木、刺痛、灼痛、虛弱)。 (4)眼部異常:罕見:劑量依賴性眼球后視神經炎(視物模糊、眼痛、紅綠色盲、失明)。 (5)胃腸道異常:不常見:腹痛、食慾不振、噁心嘔吐、厭食。 (6)面板及皮下組織異常:不常見:瘙癢、蕁麻疹、皮疹。 (7)腎臟和泌尿系統異常:不常見:血尿酸增高,引起痛風急性發作(寒戰、關節疼痛、腫脹,尤其是大拇指,踝關節和膝蓋)。 (8)一般不良狀況:罕見:超敏反應(皮疹、發熱、關節疼痛)、過敏反應。

禁忌

1、對利福平、吡嗪醯胺、異煙肼、鹽酸乙胺丁醇或任何輔料過敏者禁用。 2、肝功能不正常者、膽道梗阻者、3個月以內孕婦、痛風患者、精神病、癲癇病患者、糖尿病有眼底病變者、卟啉症禁用。 3、嚴重腎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4、禁忌與伏立康唑和蛋白酶抑制劑聯合使用(詳見【藥物相互作用】)。

注意事項

1、注意事項: (1)本品用藥注意事項和利福平,異煙肼,乙胺丁醇和吡嗪醯胺各藥品使用中的注意事項相同。 (2)建議患者應不間斷治療。 (3)損害肝功能,營養不良,酗酒。 (4)利福平,異煙肼,乙胺丁醇,吡嗪醯胺主要在肝臟代謝,故在服用過程中通常會發生轉氨酶升高,高於正常範圍的上限(ULN)。在剛開始治療的前幾周可能會出現肝功能紊亂,但無需中斷治療,在治療的第三個月會自然恢復到正常範圍。 (5)使用利福平時,雖然常出現輕度轉氨酶升高,但黃疸或肝炎卻極少見。在同時服用異煙肼和利福平的患者中,鹼性磷酸酶升高主要是利福平引起,而轉氨酶升高則可能由異煙肼,利福平,吡嗪醯胺分別引起的,或者是三者聯合作用而引起的。 (6)肝功能損害的患者在治療時應當慎用,並嚴格進行藥物監護。在這些患者中應當進行仔細的肝功能監測,尤其是出現血清谷丙轉氨酶(SGPT/ALAT)和血清穀草轉氨酶(SGOT/ASAT)時,治療前和治療中每一週或每兩週進行肝功能監測。如果出現肝細胞損害的症狀應立即停藥。 (7)膽紅素和/或轉氨酶中度升高不必停止治療;但在對肝功能反覆測試之後,應當對膽紅素和/或轉氨酶的變化趨勢並與患者的臨床身體狀況聯絡起來做出判斷。 (8)當患者出現黃疸或轉氨酶超過其正常範圍上限(ULN)的3倍時,建議停止使用異煙肼。為了便於這種臨床情況的治療,應更換複合型藥物的本品,而使用單一成份的利福平,異煙肼,吡嗪醯胺或乙胺丁醇。 (9)如果肝功能未能恢復正常或轉氨酶超過正常範圍上限的5倍,應當停用利福平、吡嗪醯胺和乙胺丁醇。為了有利於治療,應將固定劑量複合製劑的本品更換為單一成份藥物製劑。 (10)在使用異煙肼時,對有慢性肝疾病的患者應進行嚴密的監測。異煙肼可以導致嚴重的、甚至是致命的肝炎,這一情況可能在使用其治療後的數月內發生。雖然由於使用異煙肼所導致的肝細胞毒性反應在20歲左右的患者中罕見,但其發生頻率隨著年齡的增長而增加,在50歲以上的患者中發生機率達到3%。嚴密的肝功能監測會使肝細胞毒性反應的發病率降低。 (11)應該監測患者和肝炎發生有關的前兆症狀,如:疲勞、虛弱、不適、厭食、噁心、嘔吐。一旦這些症狀出現,或發現肝損害,應立即停止藥物治療。若繼續應用本品治療則可能加重肝損害程度。 (12)慢性肝疾病患者同慢性酒精中毒和營養不良的患者一樣,在使用本品治療結核時應儘可能的減少本品對肝臟的損害。如果抗結核治療是必需的,那麼利福平、異煙肼、吡嗪醯胺、乙胺丁醇的劑量應該調整,而本品不適用於此類患者。 (13)由於服用高劑量的異煙肼能使營養不良或老年患者維生素B6生成不足,故補充維生素B6可能是必要的。 2、損害腎功能:嚴重腎功能不全的患者,異煙肼、吡嗪醯胺、乙胺丁醇消除緩慢,使體內藥物濃度升高,不良反應增加,中度腎功能損害的患者(肌酸酐清除率30-60ml/min)應慎用本品。 3、痛風:有痛風病史的患者在應用吡嗪醯胺、乙胺丁醇時應慎用。服用期間定期檢查血尿酸。當患者有痛風性關節炎時應停藥。 4、血液病:當延長治療時程,以及治療有肝功能紊亂的患者時,應該做全血細胞檢查。一旦出現紫癜或血小板減少時應立即停用利福平。吡嗪醯胺可能會影響凝血時間或血管完整性,應告知有咳血癥狀的患者。 5、糖尿病:已有報道,糖尿病患者服用異煙肼,將增加控制糖尿病病情的難度。 6、癲癇:由於異煙肼和乙胺丁醇有神經毒性作用,故在治療有驚厥病史患者時,應嚴密觀察。 7、神經病:有外周或視神經炎的患者應慎用。當患者有酗酒史時,應定期做神經系統方面的檢查。補充維生素B6能延緩或降低異煙肼對患者神經系統的損害,尤其是年老和營養不良的患者。維生素B6的劑量應在執業醫生的指導下用藥。 8、避孕:在應用利福平治療的過程中,應採用另外的非激素法避孕。 9、酒精:在應用本品治療期間,患者應戒酒。 10、實驗室檢查:在治療前和治療過程中應定期做全血細胞計數檢查、肝功能檢查(SGPT/ALAT,SGOT/ASAT)、腎功能檢查和尿酸監測等。在應用乙胺丁醇治療時,建議做視力檢查。 11、合併用藥:利福平是細胞色素P450系統的有效誘導劑,可促進合併用藥的藥物代謝,使血藥濃度降低,藥效減弱。如果有能力監測藥物在肝臟代謝並進行劑量調整,該藥仍可以與利福平合用。 12、本品不適合與下列藥物合用:奈韋拉平、辛伐他汀、口服避孕藥和利托那韋(當低劑量用藥時,血藥濃度會明顯降低)。 13、本品會輕度影響服藥者的駕駛能力和使用機器的能力。乙胺丁醇引起的精神錯亂、定向力障礙、幻覺、眩暈、不適和視覺障礙等不良反應可能影響服藥者駕駛和使用機器的能力。

藥物相互作用

1、其它藥物對本品的影響:抗酸藥能降低利福平、異煙肼、乙胺丁醇的生物利用度。為避免此種情況的發生,本品應當在服用抗酸藥前至少1小時服用。皮質激素能夠透過促進異煙肼的代謝和/或增加腎清除率降低其血藥濃度。 2、本品對其它藥物的影響: (1)利福平有很強的細胞色素P450系統(CYP450)的誘導作用,細胞色素P450系統主要由CYP3A和CYP2C兩個亞族構成,佔細胞色素P450系統同工酶的80%。聯合用藥時,利福平能加速聯合應用藥物的代謝,這些同時服用的藥物部分或全部透過這兩種同工酶代謝。而且利福平還能誘導尿苷-5'-二磷酸-葡萄糖醛酸苷轉移酶(它是藥物代謝的另一種酶),這將導致同時應用的其它藥物的血藥濃度低於治療劑量的血藥濃度,使不良反應增加或療效降低。異煙肼能抑制這些藥物的代謝導致其血藥濃度增高。 (2)而且,利福平和異煙肼可以影響一些藥物產生拮抗作用,如:苯妥英、華法林和茶鹼。其淨效應不可預測並且可能隨時間變化。 (3)主要透過肝臟代謝消除的藥物,如果能夠監測其血藥濃度或不良反應,並且能夠適當調整其給藥劑量,仍可以和本品合用。服用本品期間及在停止治療2-3周後應該定期檢查。 (4)利福平的作用在酶誘導下,十天內達到峰值,並於停藥的兩週以後逐漸降低,在使用本品的過程中如果增加了其他藥物使用劑量,停用時需要考慮這些因素。 3、利福平的相互作用: (1)嚴禁本品與下列藥品同時使用:伏立康唑和蛋白酶抑制劑,但利托那韋在劑量充足或600mg每日兩次劑量時除外。 (2)本品不宜與下列藥品同時使用:奈韋拉平,辛伐他汀,口服避孕藥和利托那韋(當低劑量用藥時,血藥濃度會明顯降低)。 (3)本品與下列藥品同時使用時,需要對一些特定引數進行監測或者進行臨床監測,如:鈣離子拮抗劑,Ia型抗心律失常藥(奎尼丁、達舒平),口服抗凝血藥,吡咯抗真菌藥(伏立康唑除外),丁螺環酮,卡維地洛(由於其在心肌能不全和對該症狀時的低治療窗),免疫抑制劑(如環孢素,他克莫司,西羅莫司),氯氮平,皮質類固醇,孕三烯酮,雌激素和結合孕激素替代治療,氟哌啶醇,甲狀腺激素,美沙酮,嗎啡,依法韋侖,普羅帕酮,特比萘芬,硫加賓,齊多夫定,唑吡坦,扎來普隆,卡馬西平,苯妥英,茶鹼,地西泮,洋地黃,氨苯碸,阿託伐醌,瑞格列奈和磺醯脲類口服糖尿病藥,β受體拮抗劑(如經肝代謝的美託洛爾,普萘洛爾),氯黴素,克拉黴素,泰利黴素,三環抗抑鬱藥,對氨基水楊酸,西米替丁,美西律,奈韋拉平,氟伐地汀,羅非考昔,咪達普利,託普西龍。 4、異煙肼的相互作用:本品與下列藥品同時使用時,需要對一些特定引數進行監測或者進行臨床監測,如:麻醉劑,糖皮質激素,酮康唑,苯妥英,吡嗪醯胺,司他夫定,卡馬西平,地西泮,乙琥胺,茶鹼。 5、吡嗪醯胺的相互作用: (1)本品與下列藥品同時使用時,需要對一些特定引數進行監測或者進行臨床監測,如:丙磺舒,苯磺唑酮。 (2)利福平能夠降低口服避孕藥的作用,使用本品治療的病人應使用非激素途徑避孕。同時使用抗生素可能使口服傷寒疫苗失活。 (3)應避免食用富含酪氨酸和組氨酸的食物。異煙肼可能會抑制單胺氧化酶和雙胺氧化酶。食用含酪氨酸(如乳酪,紅酒)或者含組氨酸(如金槍魚)的食物可能會引起頭疼、心悸、潮紅等症狀。 (4)在膽囊放射檢查中,利福平可能會延遲膽汁的分泌。 (5)在使用利福平期間,不能使用微生物方法來測定葉酸和氰鈷酸(維生素B12)的血藥濃度,因為利福平會和膽紅素和BSP競爭。為了避免假陽性反應,在服用利福平前的早晨應該進行BSP測試。

藥物過量

1、利福平: (1)中毒:嬰幼兒(1-4歲)口服100mg/kg利福平出現典型性的面板症狀;成年人服用15g重度中毒,服用12g中度中毒,服用60g可產生極其嚴重的中毒。 (2)症狀:胃腸道不適、嘔吐、盜汗、呼吸困難、癲癇、腎衰、肝功不全、意識錯亂、全身瘙癢、面板和尿液呈橘紅色、面部水腫、肺腫脹。 (3)處理:洗胃,洗胃後給予活性炭,以吸收胃腸道內殘餘的利福平;對症治療;腎衰時需要透析。 2、異煙肼: (1)中毒:酒精可誘發毒性反應。嬰幼兒的致死劑量是80-150mg/kg;15歲少年服用5g致命性中毒;8歲兒童服用900mg中度中毒;3歲兒童服用2-3g嚴重中毒;15歲少年服用3g,成年人服用5-7.5g可產生極其嚴重的中毒。 (2)症狀:典型症狀是癲癇和代謝性酸中毒、尿酮、高血糖;眼眶肌陣攣、頭暈、耳鳴、震顫、反射亢進、意識錯亂、幻覺;呼吸抑制、窒息;心動過速、心率失常、高血壓;噁心嘔吐、發熱、橫紋肌溶解、彌散性血管內凝血、高血糖、高血鉀、肝臟受損。異煙肼的劑量超過10mg/kg可影響外周神經系統,損害病人的駕駛或操作機械的能力。 (3)處理:無癲癇發作史的患者洗胃,洗胃後給予活性炭吸附殘餘的異煙肼。收集到的血樣應立即做血氣,離子,血尿素氮,血糖的含量測定。出現癲癇發作和代謝性酸中毒時,每克的異煙肼給予維生素B61克;癲癇發作和異煙肼給藥劑量不確定時,用5克的維生素B6靜脈注射;無癲癇症狀,預防給予維生素B62-3克,靜脈注射。為減輕血管刺激,維生素B6用前稀釋,並且藥物用輸液泵或注射泵在30min內注入體內,必要時重複給予維生素B6。安定可增強維生素B6的作用,可單獨使用高劑量的安定治療癲癇發作。嚴重病例有呼吸抑制,及時搶救;糾正代謝性酸中毒和離子紊亂;利尿,嚴重中毒時進行血液透析;對症治療。 3、吡嗪醯胺:肝功能異常、高尿酸血癥。 4、乙胺丁醇:食慾不振、胃腸道紊亂、發熱、頭痛、頭暈、意識錯亂、幻覺。

藥理作用

本品為利福平、異煙肼、吡嗪醯胺、鹽酸乙胺丁醇組成的複方製劑。其中: 1、利福平:具有廣譜抗菌作用,對革蘭陽性、陰性菌有良好的抗菌作用;對結核分枝桿菌、部分非結核分枝桿菌、麻風分枝桿菌有明顯的殺菌作用。 2、異煙肼:對各種生長狀態的結核桿菌均具有強大的殺菌作用,是全效殺菌藥,在各種非結核分枝桿菌中對堪薩斯分枝桿菌亦有抑菌作用。 3、吡嗪醯胺:本品為煙醯胺衍生物,透過取代煙醯胺而干擾脫氫酶,阻止脫氫作用,妨礙結核桿菌對氧的利用,而影響細菌的正常代謝,對人型結核桿菌有較好的抗菌作用。本品pH5-5.5時,殺菌作用最強。 4、鹽酸乙胺丁醇:對各種生長繁殖狀態的結核菌均有作用,對耐異煙肼和耐鏈黴素的菌株亦有效,聯合應用異煙肼、利福平、吡嗪醯胺可延緩和降低結核桿菌對其產生的耐藥性作用,與其它抗結核藥物無交叉耐藥。

藥代動力學

1、利福平: (1)空腹吸收好,進食後服藥可使藥物吸收速度和程度降低。2h血漿藥物濃度達到峰值,吸收後廣泛分佈於全身;除腦膜炎時,腦脊液中藥物濃度較低。表觀分佈容積大約是55L,蛋白結合率高達80%。去乙醯化反應後,成為活性代謝物去乙醯利福平。利福平及其代謝物主要經膽汁排洩,且有腸肝迴圈。大約有10%的原型藥物經尿排出。 (2)利福平的血漿消除半衰期為3-5h,多次給藥後半衰期縮短,為2-3h。由於自身的肝藥酶誘導作用,利福平服藥6-10天后消除率有所增加。大劑量服用,由於膽道的排洩達到飽和,排洩可能延緩。 2、異煙肼: (1)口服吸收快,進食後服用的吸收速度和程度均有所降低。1-2h後血藥濃度達到峰值。吸收後異煙肼廣泛分佈於全身體液和組織中,表觀分佈容積約是43L;蛋白結合率低,僅0-10%。經N-乙醯轉移酶乙醯化為乙醯異煙肼,然後再生物轉化為異煙酸和單乙醯肼,單乙醯肼有肝毒性。異煙肼乙醯化的速度受遺傳因素的影響,慢乙醯化者常有肝臟中N-乙醯轉移酶缺乏,大約50%的白種人和非洲印第安人屬於慢代謝型;絕大多數的愛斯基摩人和日本、中國、越南等亞洲人屬於快代謝型。 (2)通常異煙肼的半衰期是1-4h,但由於乙醯化速度的不同,其變化範圍可在0.5-6h。將近75%-95%的異煙肼在24h內經腎臟排出,大部分為無活性的代謝物N-乙醯異煙肼和異煙酸。 3、吡嗪醯胺:口服後在胃腸道吸收迅速而完全,進食對吸收無影響。成人1-2h後血藥濃度達到峰值,兒童達峰時間為3h。吡嗪醯胺經微粒體脫氨基酶水解為一種活性代謝物——吡嗪酸,接著由黃嘌呤氧化酶羥基化為5-羥化吡嗪酸。吡嗪醯胺主要以代謝物的形式經腎臟排出,僅有3%經尿以原型藥的形式排出。血漿半衰期大約是10h。 4、乙胺丁醇:口服吸收良好,生物利用度接近80%,進食不影響其吸收。2-4h血藥濃度達到高峰,廣泛分佈於全身組織和體液中(腦脊液除外),但結核性腦膜炎的患者腦脊液中的藥物濃度可達治療值。紅細胞的藥物濃度可為血漿藥物濃度的2-3倍,蛋白結合率低,僅為20%-30%,表觀分佈容積約是20L。乙胺丁醇主要經肝臟代謝,約15%代謝為無活性代謝物。半衰期3-4h,但腎功能不全的患者半衰期可達8h。24h內約有80%(至少50%的原型藥和將近15%無活性代謝物)經腎臟排洩,在糞便中以原型排出約有20%。 5、特殊人群用藥: (1)利福平:腎功能不全的患者,每日600mg(10mg/kg)可使藥物的消除半衰期延長,導致藥物蓄積。利福平不能經血液透析而消除。肝功能不全的患者,血漿藥物濃度增高,消除半衰期延長。 (2)異煙肼:慢乙醯化代謝伴有腎功能不全的患者,可能會發生異煙肼的藥物累積。應該監測異煙肼的血藥濃度,必要時,減少劑量。肝功能障礙的患者,異煙肼的消除半衰期延長。吡嗪醯胺肝硬化患者的清除率顯著降低,半衰期延長,吡嗪酸(主要的代謝物)的AUC提高三倍。腎功能不全患者的藥物代謝未見報道,可透過血液透析清除。 (3)乙胺丁醇:在腎功能不全患者體內消除半衰期延長,需要調整劑量。不能透過血液透析清除。

貯藏方法

密封,在涼暗乾燥處儲存(避光並不超過20℃)。

有效期

24個月

附註

1、由於在人群中存在乙醯化亞型,所以對具有極快或極慢乙醯化能力的患者應該分別服用四種藥物,從而使異煙肼的劑量易於調整。 2、在使用本品時如果發生嚴重的急性過敏反應要立即停用,如:血小板減少,紫癜,溶血性貧血,呼吸困難和類似哮喘的症狀,休克或腎衰等,在使用利福平治療極個別的病例中也可能出現這些不良反應,當患者出現上述不良反應時則不應該再服用利福平。 3、在其它過敏症狀出現時也應停用,如:發熱或面板反應。為安全起見,在治療過程中不應繼續使用或恢復使用利福平。 4、在使用本品治療有視力方面缺陷的患者時,應多加註意。建議在開始使用和使用過程中(尤其是使用較高劑量時)應該定期做眼部檢查,包括分辨力,顏色辨別和視野的檢查。應該記錄每位患者在治療期間所作的視力檢查,在臨床治療期間若出現視力疾病應建議患者停止繼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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