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組人促紅素注射液(CHO細胞) - 西藥

重组人促红素注射液(CHO细胞),西药名。为抗贫血药。用于肾功能不全所致贫血,包括慢性肾功能衰竭进行透析及非透析治疗者;非骨髓恶性肿瘤应用化疗引起的贫血。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為重組人促紅素,系由含有高效表達人紅細胞生成素(簡稱人促紅素)基因組的中國倉鼠卵巢(CHO)細胞,經細胞培養、分離和高度純化後製成。

性狀

本品為無色澄明液體。

適應症

1、本品用於腎功能不全所致貧血,包括慢性腎功能衰竭進行透析及非透析治療者。2、用於治療非骨髓惡性腫瘤應用化療引起的貧血。3、不用於治療腫瘤病人由其它因素(如:鐵或葉酸鹽缺乏、溶血或胃腸道出血)引起的貧血。

規格

(1)2000IU/1.0ml/支;(2)3000IU/1.0ml/支;(3)4000IU/1.0ml/支;(4)10000IU/1.0ml/支。

用法用量

1、腎性貧血:本品應在醫生的指導下使用,可皮下注射或靜脈注射。每週分2-3次給藥,給藥劑量需依據病人貧血程度、年齡及其它相關因素調整,以下方案供參考:(1)治療期:開始推薦劑量血液透析患者每週100-150IU/kg體重,非透析病人每週75-100IU/kg體重。若紅細胞壓積每週增加少於0.5vol%,可於4周後按15-30IU/kg體重增加劑量,但最高增加劑量不可超過30IU/kg體重/周。紅細胞壓積應增加到30-33%,但不宜超過34vol%。(2)維持期:如果紅細胞壓積達到30-33vol%或血紅蛋白達到100-110g/L,則進入維持治療階段。推薦將劑量調整至治療期劑量的2/3,然後每2-4周檢查紅細胞壓積以調整劑量。避免紅細胞生成過速,維持紅細胞壓積和血紅蛋白在適當水平。對血液透析病人,多采用靜脈給藥。對腹膜透析或非透析病人,皮下給藥較好一些。每週單次給藥:推薦劑量為成年血透或腹透患者每週10000IU,並依據患者貧血情況調整使用劑量。2、腫瘤化療引起的貧血:當病人總體血清紅細胞生成素水平>200mu/ml時,不推薦使用本品治療。臨床資料表明,基礎紅細胞生成素水平低的病人較基礎水平高的療效要好。起始劑量150IUkg/體重/次,皮下注射,每週三次。如果經過8周治療,不能有效地減少輸血需求或增加紅細胞比容,可增加劑量至200IU/kg體重/次,皮下注射,每週三次。如紅細胞比容>40%時,應減少本品的劑量直到紅細胞比容降至36%。當治療再次開始時或調整劑量維持需要的紅細胞比容時,本品應以25%的劑量減量。如果起始治療劑量即獲得非常快的紅細胞比容增加(如:在任何2周內增加4%),本品也應該減量。

不良反應

本品耐受性良好,副作用一般較輕微。1、一般反應:少數病人用藥初期可出現頭痛、低熱、乏力等,個別病人可出現肌痛、關節痛等,絕大多數不良反應經對症處理後可以好轉,不影響繼續用藥,極個別病例上述症狀持續存在,應考慮停藥。2、過敏反應:極少數患者用藥後可能出現皮疹或蕁麻疹等過敏反應,包括過敏性休克。因此,初次使用本品或重新使用本品時,建議先使用少量,確定無異常反應後,再注射全量,如發現異常,應立即停藥並妥善處理。3、心腦血管系統:血壓升高、原有的高血壓惡化和因高血壓腦病而有頭痛、意識障礙、痙攣發生,甚至可引起腦出血。因此在治療期間應注意並定期觀察血壓變化,必要時應減量或停藥,並調整降壓藥的劑量。4、血液系統:隨著紅細胞壓積增高,血液粘度可明顯增高,因此應注意防止血栓形成。5、肝臟:偶有GOT及GPT的上升。6、胃腸:有時會有噁心、嘔吐、食慾不振、腹瀉的情況發生。

禁忌

1、未控制的重度高血壓患者。2、對本製劑或對其他紅細胞生成素製劑過敏者。3、合併感染者,宜控制感染後再使用本品。

注意事項

1、特別注意:(1)文獻報道,在慢性腎功能衰竭患者的臨床研究中,促紅細胞生成素類藥品(ESAs)給藥後,當血紅蛋白水平≥13g/dl時,患者發生死亡、嚴重心血管事件和卒中的風險增加。採用個性化給藥方案,以達到並保持患者血紅蛋白水平在10-12g/dl範圍內。臨床研究中,對於血紅蛋白水平≥13g/dl的慢性腎功能衰竭患者給予ESAs治療時,其發生死亡、嚴重心血管事件和卒中的風險較高。對ESAs治療應答不充分的慢性腎功能衰竭患者發生心血管事件和死亡的危險比其他患者高。在對癌症患者進行的臨床對照研究中,ESAs可增加死亡和嚴重心血管事件發生的風險。這些事件包括心肌梗死、卒中、充血性心力衰竭、血液透析血管通路血栓。這些風險的產生可能與血紅蛋白水平在兩週內升高超過1g/dl有關。(2)文獻報道,在對乳腺癌、非小細胞肺癌、頭頸癌、淋巴癌和宮頸癌患者進行的臨床研究中,ESAs可縮短患者的生存期和/或增加腫瘤進展或復發的風險。為降低包括嚴重心血管栓塞事件在內的這些風險,應使用可避免紅細胞輸注的最小劑量。ESAs僅用於由骨髓抑制性化療引起的貧血。ESAs不適用於骨髓抑制治療患者貧血症狀消除時。化療療程結束後,應停止使用ESAs。(3)文獻報道,對圍手術期未進行預防性抗凝處理患者應用重組人促紅素可增加患者發生深部靜脈血栓的機率。應注意深部靜脈血栓的預防。(4)文獻報道,對於單純紅細胞再生障礙性貧血(PRCA)和重症貧血的患者,伴有或不伴有其他血細胞減少,有報道伴有促紅素中和抗體出現。上述報道主要見於皮下給予ESAs治療的CRF(慢性腎功能衰竭)患者。另有報道,PRCA也見於採用干擾素聯合利巴韋林治療丙型肝炎過程中給予ESAs的患者。若患者突然對本品失去反應,並伴重症貧血及網織紅計數降低,應立即評估本品失效的原因,包括促紅素中和抗體的出現。如懷疑為與抗促紅素抗體有關的貧血,則應停用ESAs。對抗體介導性貧血患者,應永久停用重組人促紅素。因為抗體可能產生交叉反應,也不可換用其他ESAs藥物。2、一般注意:(1)生物製品的胃腸外給藥,應注意過敏或其它不良反應的發生。(2)本品用藥期間應定期檢查紅細胞壓積(用藥初期每星期一次,維持期每兩星期一次),注意避免過度的紅細胞生成(確認紅細胞壓積36vol%以下),如發現過度的紅細胞生長,應採取暫停用藥等適當處理。應用36000IU的本品時,還應定期檢查血紅蛋白(每1至2個星期檢查一次),當血紅蛋白高於120g/l時,不建議繼續給藥,如發現過度的紅細胞生長,應採取適當措施。(3)接受治療的CRF患者中罕見血卟啉病加重。對血卟啉病患者應慎用重組人促紅素。治療期間,可能發生絕對性或功能性缺鐵。功能性缺鐵時,鐵蛋白水平正常,但轉鐵蛋白飽和度降低,其原因可能是因為不能迅速動員和釋放體內的儲存鐵以滿足促紅素刺激作用下骨髓造血加快對鐵的需求。轉鐵蛋白飽和度應≥20%,鐵蛋白應≥100ng/ml。本品治療前和治療期間,應對患者進行鐵狀態評估,評估指標包括:轉鐵蛋白飽和度(指血清鐵與轉鐵蛋白結合能力的比值)和血清鐵蛋白。實際上所有患者最終都需要補鐵以提高或維持轉鐵蛋白飽和度,使其滿足應用本品促進的紅細胞生成所需。手術病人使用本品,應在整個治療過程中補充足夠的鐵用以支援紅細胞生成並避免儲存鐵的耗盡。(4)本品治療期間會引起血壓升高,因此治療開始前患者血壓應得到充分的控制。治療早期,當紅細胞壓積升高時,約25%的透析患者需要開始或加強抗高血壓的治療。應用本品治療期間,需嚴格監測和控制患者血壓。應告知患者進行抗高血壓治療和飲食限制的重要性。若血壓難以控制,減少或停用本品,會使血紅蛋白降低。如果在任何2周的時間內,血紅蛋白上升超過1g/dl,建議減少本品的使用劑量,因為高血壓加重可能與血紅蛋白增長速度過快有關。對於進行血液透析治療的CRF患者,若臨床上具有明顯的缺血性心臟病或充血性心力衰竭,應仔細調整本品的使用劑量,使血紅蛋白水平達到並保持在10-12g/dl之間。(5)對具有癲癇發作或血液病(如鐮刀型紅細胞貧血症,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徵或高凝血癥)病史患者的用藥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明確。鑑於治療的前90天,癲癇發生的風險增加,應嚴密監控血壓和先兆神經症狀。在此期間,患者應避免從事有潛在危險的活動如駕駛或操作重型機械。(6)血液透析期間,使用本品的患者需要加強肝素抗凝治療,以預防人工腎臟凝血栓塞。對伴有缺血性心臟病或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成年CRF患者治療時,與達標紅細胞壓積為30%者相比,達標紅細胞壓積為42%(正常紅細胞壓積)的患者發生血栓事件(包括血管通路血栓)的風險較高。對於先前就患有心血管疾病的患者,應嚴密監控。(7)對有心肌梗死、肺動脈栓塞、腦梗塞患者,有藥物過敏症病史的患者及有過敏傾向的患者應慎重給藥。(8)葉酸或維生素B12不足會降低本品療效。嚴重鋁過多也會影響療效。(9)應用本品有時會引起血清鉀輕度升高,應適當調整飲食,若發生血清鉀升高,應遵醫囑調整劑量。(10)預灌封注射器有裂縫、破損者,有混濁、沉澱等現象不能使用。本產品開啟後,應一次使用完,不得多次使用。(11)運動員慎用。3、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對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安全性尚未確立。4、兒童用藥:對新生兒、嬰兒、幼兒或兒童使用本劑的安全性尚未確立(使用經驗較少)。5、老年用藥:高齡患者應用本品時,要監測血壓及血紅蛋白濃度或紅細胞壓積值,並適當調整給藥量及給藥次數。6、藥物過量:藥物過量可能會導致紅細胞壓積過高,引起各種致命的心血管系統併發症。接受過量藥物的患者應密切觀察心血管事件及血液學不良反應的發生。如果臨床需要,可採用放血療法控制紅細胞增多症。在藥物過量引起的不良反應得到控制以後,重新使用本品治療時,應密切監測血紅蛋白濃度是否升高過快,如果在任何2周內血紅蛋白上升超過1g/dl,建議減少本品的使用劑量。

藥物相互作用

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藥理作用

紅細胞生成素(EPO)是由腎臟分泌的一種活性糖蛋白,作用於骨髓中紅系造血祖細胞,能促進其增殖、分化。重組人促紅素(rhEPO)與天然產品相比,生物學作用在體內、外基本一致。藥效學試驗顯示,rhEPO可增加紅系造血祖細胞(CFU-E)的集落生存率,並對慢性腎功能衰竭性貧血有治療作用。

毒理作用

1、單次給藥毒性試驗:對小鼠、大鼠及犬靜脈注射的LD50和對出生後4天的大鼠幼鼠注射的LD50,均在2000IU/kg以上。2、重複給藥毒性試驗:雌雄大鼠分別在4周、13周及52周間靜脈注射或腹腔注射rhEPO,結果顯示,主要毒性反應為rhEPO藥理作用而引起的多血癥,且長期給藥的結果會出現骨髓的纖維化發生。犬分別在4周、13周及52周間靜脈注射rhEPO,結果顯示,主要毒性反應為rhEPO的藥理作用而引起的多血癥,且長期給藥的結果會出現骨髓的纖維化發生及腎臟的結構變化發生。

藥代動力學

皮下注射給藥吸收緩慢,2小時見血清紅細胞生成素濃度升高,血藥濃度達峰值時間為18小時,骨髓為特異性攝取器官,藥物主要為肝臟和腎臟攝取。紅細胞生成素給藥後大部分在體內代謝,動物(大鼠)實驗表明,除肝臟外,還有少部分藥物在腎、骨髓和脾臟內降解。腎臟不是紅細胞生成素的主要排洩器官,使用紅細胞生成素的貧血患者,藥物以原形經腎臟排洩的量小於10%。

貯藏方法

本品貯存於2-8℃,不宜凍結。

有效期

36個月

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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