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結核如何治療?
1.治療原則
肺結核的治療原則是及早治療、規範用藥、使用多種藥物聯合的短程督導化療。肺結核一般需要堅持服藥6―8個月,有的需要1年甚至更長時間,中間不能間斷。
2.什麼是直接面視下短程督導化療?
直接面視下短程督導化療(dots)是全球公認的治療肺結核和耐藥結核的最好的方法。直接面視下短程督導化療是指您每天都在醫生、護士或者其他您信任的人的直接面視督導下服抗結核藥,並作服藥記錄。
很多人會覺得這種方法有點影響個人自由,但是任何接受過直接面視下短程督導化療的患者,都無一例外地認為直接面視下短程督導化療非常有幫助,就像一位“老朋友”,有效地幫助您堅持規律服藥。接受直接面視下短程督導化療的患者比沒有接受直接面視下短程督導化療的患者的治癒率要高得多。
如果您沒有接受到直接面視下短程督導化療,請詢問您的主管醫生,或諮詢疾控中心。
3.不規律服藥有哪些危害?
只要堅持正規治療,結核病是完全可以治癒的。不按時服藥、間斷服藥會導致耐藥,耐藥結核病治療費用昂貴且難以治癒,不僅對患者本人健康和經濟狀況嚴生較大影響,而且對他人和社會的影響也遠遠大於普通的肺結核,耐藥結核的危害如下:
治療極其困難
主要抗結核藥物普遍失效,即便科學地選用以二線抗結核藥為主的長療程方案(一般至少一年),仍然有相當一部分患者是不可能治癒的。
危害更為嚴重
一個普通的傳染性肺結核患者,一生中可以傳染15~20個健康人。而一個耐藥肺結核患者所造成的傳染,可使新被感染而發病的人,從一開始就是耐藥結核病患者。
治療費用大大增加
我國一名普通結核患者6個月治療藥品總費用在1500元左右,而一名耐多藥結核患者24個月治療藥品總費用2~3萬元,是普通結核患者的13―20倍。
4.治療期間什麼時候需要複查?
要遵醫囑定期複查:初治患者在治療滿2、5、6個月時送痰進行復查;復治塗陽患者在治療滿2、5、8個月時送痰進行復查。
5.如何正確留取複查所需的痰液標本?
正確的留痰方法是:漱口,深呼吸兩次,用力從肺部深處咳出痰液。複查的肺結核患者應收集兩個痰標本(夜間痰、清晨痰)
夜間痰: 送痰前一日,患者晚間咳出的痰液;
清晨痰:患者晨起立即用清水漱口後,咳出的第2口、第3口痰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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