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的病因是什麼

?????? 目前,乳腺癌的病因不明,但臨床顯示:不生育、第一胎足月產年齡晚、初潮年齡早、良性乳腺疾病史、乳腺癌家族史、口服避孕藥和乳腺癌有關,所以乳腺癌遺傳、飲食、外界理化都有一定關係,那麼乳腺癌的病因是什麼?

一、月經初潮早,絕經晚。月經初潮年齡小於12歲與大於17歲相比,乳腺癌發生的相對危險增加2.2倍。閉經年齡大於55歲比小於45歲者發生乳腺癌的危險性增加1倍。

 二、遺傳因素。有研究發現,如果其母親在絕經前曾患雙側乳癌的婦女,自身患乳腺癌的危險性為一般婦女的9倍,而且乳腺癌病人的第二代出現乳腺癌的平均年齡約比一般人提早10年左右。姐妹當中有患乳癌的女性,危險性為常人的3倍。

三、婚育。女性雖婚而不育或第一胎在30歲以後亦為不利因素,但未婚者發生乳癌的危險為婚者的2倍。生育對乳腺有保護作用,但僅指在30歲以前有足月產者。

 四、電離輻射。乳腺是對電離輻射致癌活性較敏感的組織。年輕時為乳腺有絲分裂活動階段,對電離輻射致癌效應最敏感,而電離輻射的效應有累加性,多次小劑量暴露與一次大劑量暴露的危險程度相同,具有劑量-效應關係。

五、不健康的飲食習慣。乳腺癌的發病率和死亡率與人均消化脂肪量有較強的相關。有些公司職員高收入造成高生活水準,形成不科學的、不健康的“高熱量、高脂肪”飲食習慣,結果導致乳腺癌的發病率大大提高。

  總之,女性想要防乳腺癌,一定要結婚還要生育,最重要的是養成健康的生活習慣,提倡飲食儘量清淡,而且要遠離電離輻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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