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觀念和強迫動作的具體表現

  得了強迫症的人,要麼會出現強迫觀念,要麼會出現強迫動作,要麼既有強迫觀念又有強迫動作,總之,這兩種表現是這種精神疾病的最基本症狀。

  兩者雖然具體的反映是不同的,但實質是一樣的:雖然當事人能夠充分認識到自己的觀念和動作是無意義、沒必要的,但自己卻不能控制那些動作和觀念的出現。那麼具體地講,何為強迫觀念和強迫動作呢?

  強迫觀念包括強迫思想、強迫意向和強迫情緒。舉例來說,本來出門時煤氣已經關掉,但還是不放心,總是懷疑到底是不是真的關了,因為這種懷疑的存在而焦慮並反覆確認,這就是典型的強迫思想;有些患者在河岸上散步時,會想到自己跳進河中,雖然他們不會真的付諸行動但也夠成了強迫症的症狀之一--強迫意向;曾經有這樣一位患者,總是毫無根據地擔心自己會拿出刀子傷害路上的行人,儘管自己手裡沒有任何利器。這就是強迫情緒的表現。

  強迫動作指患者雖然想控制但控制不了的、重複出現的儀式動作,包括強迫洗滌、強迫性儀式動作、強迫檢查和強迫計數。

  強迫洗滌最好理解了,比如強迫洗手、洗衣服,儘管自己的手已經洗破但還是停不下來,有些患者可以洗上10個小時;強迫性儀式動作就是指當事人總是做一些具有象徵性的固定動作,例如在上床睡覺之前,脫衣服的順序要從上到下,如果順序錯了就重新穿上後再重脫;有位中學生在考試時每做完一道題都要反覆檢查很多次,看是否畫對了選項、是否有錯別字,這就是所謂的強迫檢查;有些患者,在看到臺階、電線杆時就會不受控制地開始計數,這就是強迫計數的表現。

  強迫症患者在出現以上症狀的同時還可能伴有不安和煩惱情緒,他們也想控制住自己的病情,也有強烈的求治慾望,所以家人在看到他們出現以上現象的時候要儘快陪同其前去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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