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症的表現形式有哪些

  強迫症是指以強迫症狀為主要臨床表現的神經症。強迫症的表現形式是以明知不必要,但又無法擺脫,反覆呈現的觀念、情緒或行為為臨床特徵的一種心理障礙。

  心理專家,根據多年的臨床實踐,把強迫症的表現形式分為以下幾種表現形式:

1、以強迫思想或強迫思維為主的臨床表現。常見有強迫懷疑、強迫聯想、強迫性窮思竭慮、強迫回憶等。

2、強迫情緒。對某些事物不必要地擔心或厭惡,明知沒有必要但無法擺脫。

  3、強迫意向。反覆體驗到想要做某種違背自己意願的動作或行為的強烈內心衝動。知道沒有必要,努力控制自己不做,但難以擺脫這種衝動,也稱為強迫性害怕喪失自控能力。

 4、強迫動作和行為。常是強迫思想導致的不由自主的順應性行為,企圖由此減輕強迫思想引起的焦慮。臨床常見:反覆洗滌,強迫檢查,強迫詢問,強迫性儀式動作。

 5、自知力。患者對強迫症狀有一定的自知力,知道這類思維或行為是不合理的或不必要的,試圖控制又未能成功。

  6、性格特徵。較多具有強迫性格特徵,表現為墨守成規、優柔寡斷、過分仔細、苛求完美、力求準確。

  如果你有以上一種或多種強迫症的表現形式,並嚴重的影響了您的日常生活,就請您及時到就醫或諮詢專家。

免責聲明:

  1. 本站內容僅供參考,不作爲診斷及醫療依據,一切診斷與治療請遵從醫生指導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