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隱瞞婚檢報告 新郎被感染艾滋
如果有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感染了艾滋病毒,這無異於晴天霹靂,河南永城市的小新,正直青壯年,就遭遇了這樣的事兒。
如果有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感染了艾滋病毒,這無異於晴天霹靂,河南永城市的小新,正直青壯年,就遭遇了這樣的事兒。小新說去年三月,他和女友小葉籌備婚事,兩人在民政局辦理婚姻登記當天,前往永城市婦幼保健院進行婚檢。檢查報告很快出來了,但醫生單獨叫住了女友小葉。
在不安的等待中,小葉再次做完了檢查,小新得到醫生的答覆是,一切正常。婚檢後小新也沒再多想什麼,就與妻子小葉同了房。一個月後,小新前往外地打工,然而六月初,小葉接到永城市疾控中心打來電話,稱她已經確診為HIV陽性,而且丈夫小新很可能也已經感染了艾滋病毒。
永城市疾控中心說,其實小葉在很久以前就已經感染了艾滋病毒,並且有備案。
令小新想不通的是,三月份婚檢時,小葉已經查出疑似感染艾滋病毒,為什麼醫院當時不把這個結果告知自己,導致悲劇無法挽回。
在痛苦中掙扎了一段時間後,小新向法院提起了訴訟,並從法院拿到一份當初婚檢時的檢驗報告。
報告顯示,小葉疑似感染艾滋病毒,並且上面有小新的簽名,這表明,小新當時已經知道了這一結果,但小新堅稱,自己始終毫不知情。
一方面是法律對小葉隱私權的保護,另一方面是小新最基本的生命健康權,究竟孰輕孰重呢?
據瞭解,《艾滋病防治條例》多個條款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在婚姻、就業、醫療等方面都進行了保護。
有受採訪者認為,作為特殊人員,在享受法律賦予的權利外,在生活中,也應以法律為準繩,約束自己的行為。
按照律師和評論員的說法,如果小葉早就知道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的話,應該及時告知丈夫小新。
至於醫療和疾控部門,按照法律規定,應該對患者的資訊進行保密。但是律師和評論員認為,保密的範圍不應包括與患者一起生活、極易被感染的人群,特別是患者的合法配偶。
律師和評論員認為,生命健康權是憲法賦予每個公民最基本的權利,不應受到任何人、任何機構的侵害。
艾滋病患者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配偶是易感染人群,他們是否就失去了對真相的知情權呢?
雲南、廣西等省份在地方立法上已經開了先河,如果艾滋病患者或者病毒感染者不主動告知其配偶或者與其發生性關係的人,當地疾控部門有權告知。
延伸閱讀:如何預防艾滋病?
1.堅持潔身自愛,不賣淫、嫖娼,避免婚前、婚外性行為。
2.嚴禁吸毒,不與他人共用注射器。
3.不要擅自輸血和使用血製品,要在醫生的指導下使用。
4.不要借用或共用牙刷、剃鬚刀、刮臉刀等個人用品。
5.使用安全套是性生活中最有效的預防性病和艾滋病的措施之一。
6.要避免直接與艾滋病患者的血液、精液、乳汁和尿液接觸,切斷其傳播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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