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如何確診?

根據國家衛健委辦公廳向各地衛健委下發《關於印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四版)》,目前臨床上,對於所有患者,診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需要經過以下兩個步驟:

1. 判定疑似病例,包括:

  • 雖然無症狀,但發病前14天內有武漢市旅行史或居住史,或發病前14 天內曾經接觸過來自武漢有發熱和呼吸道症狀的患者,或有聚集性發病或與確診病例、陽性檢測者有流行病學關聯。
  • 臨床表現具有發熱,肺炎影像學特徵,發病早期白細胞總數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細胞計數減少。

2. 將疑似患者的痰液、咽拭子、下呼吸道分泌物、血液等標本行病原學檢查如果實時熒光RT-PCR 檢測新型冠狀病毒核酸陽性;或病毒基因測序結果已知的新型冠狀病毒高度同源,則可確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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